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发布日期:2025-07-08 09:20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 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 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你公司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 7 日,公示时间为 2025 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审核意见表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小纪,联系电话:7892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