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初始 排污权核定结果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19 11:05 字号:

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你公司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 7 日,公示时间为 20250819日至20250825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5819

 

(联系人:许灵玲联系电话:7688082 

 

 

 

 

 

 

 

 

 

 

 

 

 

 

 


附件

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审核意见表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废水排放量(t/a

初始排污权(衔接后)(t/a

核定说明

COD

NH3-N

SO2

NOx

1

翔安区

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C3974 显示器件制造

2731000

81.93

4.0965

0.2130

0.6390

水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根据环评文件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含生活污水)核定(拟发的国版许可证许可总量为环评报告排放量)。大气主要污染物SO2、NOX根据许可绩效排放量核定(拟发的国版许可证只许可浓度,不许可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