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运用“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对我市2025年参评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评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现将初评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5年8月20日起至9月2日止)。社会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92-5182674
电子邮箱:xmssthjj_fgc@xm.gov.cn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