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2-21-01-2024-001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4-11-18 | ||
标 题: |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工作计划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工作计划 |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2014年全国和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市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建设“美丽厦门”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完成国家级生态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基本建立,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得到强化,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保护与建设得到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基本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抓创新,积极推进环保领域综合配套改革
1、实行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九龙江取水排污交易制度》研究,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开展《厦门市生态补偿办法》的研究,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给予生态补偿。
2、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深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制订《厦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厦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结算实施细则(试行)》。优化畜禽业生态养殖生产经营机制改革。推动同安、翔安、集美区政府研究制定《畜禽养殖空间发展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完善环境生态修复制度,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市、区(火炬高新区)、乡镇(街道)三级环境监管体系。健全环境监管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环境执法110联动机制。建立海陆空一体化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统一、沟通协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应急响应体系,把海洋环境保护、陆源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和溯源追究制度,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4、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激励机制。建立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政绩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及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和《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的研究,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市(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
(二)抓龙头,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以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1、抓好“美丽厦门”战略的实施。认真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生态优美行动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落实项目资金,切实抓好2014年生态优美计划项目的实施。
2、抓好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认真梳理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标准要求,全面完成国家级生态市创建任务。
3、抓好环保总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做好全市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完成《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为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
4、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进程。建立和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及生态文明建设激励制度,实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目标责任制。
(三)抓主线,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继续实施“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制定最严密的减排计划,落实最严格的减排措施,实施最严厉的减排问责制度。抓好澳头污水处理厂建设、集美污水处理厂扩建、明达玻璃脱硝工程和热电厂脱硫脱硝等重点减排项目的实施和跟进;加快杏林肉联厂、同安石材厂、机砖厂和翔安机砖厂等落后产能淘汰关停项目。加强农村、畜禽养殖和机动车排气等污染治理,加快岛外重点片区污水管网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全过程自动在线监控和第三方运营,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有效性审核,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抓重点,全面提升和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1、提升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落实《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快第一批项目的实施。工业源污染治理。配合经发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普查,制定《厦门市锅炉(工业窑炉)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推进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建设、城管部门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措施。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配合公安交警、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整治,扩大限行范围,推进“黄标车”加速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强预测预警。继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加快监测点位调整和建设,确保上半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通报,充分利用各自专业优势,动态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研判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建立健全应对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机制,会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应急处置。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抓紧编制厦门市的应急预案,灵敏应对可能发生的污染天气。
2、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主动协助相关部门跟踪落实长泰枋洋水库和莲花水库生态保护及上游村庄的污染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九龙江生态保护“三联合”工作,协助做好厦、漳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监测点建设和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工作。完成汀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考评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生态执法检查,及时跟踪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强化岛外十条溪流综合整治。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协助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岛外十条溪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资金,全面启动和实施岛外十条溪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将整治工程建设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问责制。
3、强化污水直排海截流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加大对沿海排放口污水截流工程建设力度。推动完成环岛路沿海和员当湖排放口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推动完成湖里区沿海所有排放口污水截流工程建设和埭辽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推动完成海沧新阳排洪沟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推动集美、同安和翔安完成所有直排海污水截流工程建设。
4、强化农村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落实中央“以奖促治”政策,督促岛外四个区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资金,加大力度,加强监督,强化考评,确保年度整治项目完成。抓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海沧要防止养殖回潮,集美、同安、翔安限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完成治理达标,并列入减排考核。同安、翔安禁养区内畜禽养殖要分年度在2015年之前全面清退关停。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五)抓难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突出的环境问题
1、继续实施重金属综合整治。继续抓好涉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计划的实施,落实重点减排项目,切实抓好国家重点防控区域集美区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涉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
2、抓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整治。制定《厦门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控制要求》,组织开展全市VOCs污染情况普查和第一批VOCs污染试点企业整治工作。完成全市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污染治理验收工作。
3、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认真抓好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估和考核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必须落实最严格的防范措施;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和人员培训,按照突发性、检验性、实战性的要求抓好环境应急演练;抓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落实环境应急设备、器材和物资筹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应急联动,切实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4、加强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大固体废物进口利用企业检查力度;督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重点辐射监管企业现场检查,加强核与辐射能力建设,提高核与辐射管理水平。
(六)抓热点,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围绕涉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严查重罚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电镀企业污染、水泥行业粉尘和黑烟污染等专项治理的执法检查。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重金属污染、废气污染和群众重复投诉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的突出环境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加大处理和监管力度。对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规定的坚决查处;对未经验收达标就投入生产的坚决查处;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坚决查处;对不执行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的坚决查处;对“十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坚决查处;对违法转移危险废物和乱倒废物的坚决查处;对主要污染物减排不力的坚决查处;对不依法缴交排污费和罚款的坚决查处。充分利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联合执法、信息公开、媒体曝光”等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形成环境法制的强制、高压和威慑力量。
(七)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推进发展,推动升级。强化规划环评,发挥引领作用,关口前移,推动集聚发展、优化发展,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促进提升“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综合效应。主动服务,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和办事程序,全面梳理发现的问题,依法规范流程设计,完善审批机制,强化后续监督,用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推进建设项目,尤其是“五大战役”的重点项目尽早获批。扶持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确保各个项目按照审批程序做好环保审批工作。强化监管,狠抓验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动态数据库,适时采取预警、约谈、限批、绿色信贷等手段强化验收管理。推进环评信息公开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系统建设。抓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发现和培育各行业、各类企业“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节能减排、高新技术运用”等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力争培育一批过硬的环境友好型企业。
(八)抓建设,提升环保监管水平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提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立足“为民”,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环保为民利民惠民,呼应群众所求所盼,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立足“务实”,持续加大环境整治和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理顺和规范工作流程、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做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执法严格、服务优质;立足“清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从严从紧、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坚定不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抓好环保系统案后整改,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成效。
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厦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强环保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市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推进环保管理机构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市、区(火炬高新区)、乡镇(街道)三级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权责一致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大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科研和应急标准化建设,完成环境监测技术大楼、大气超级站、翔安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集美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空气新站点建设;启动江东水站、湖边水库、莲花水库和枋洋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启动和实施厦门智慧环保综合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环境监管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
1、认真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党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惩防体系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3、扎实抓好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机关和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完善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强化改革创新,完善环保工作体制机制
1、充分发挥环委会作用。调整市、区环委会办公室职能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环委会在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中领导决策、指导协调和考核监督的作用;建立年度全会、季度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建立重大环境问题质询、重大环境工程审议、重大环境专项规划和投资审定等规程。完善各区环保站(办)工作制度。
2、完善镇街环保机构。调整充实镇街和开发区管委会环保机构,统一职能和规范运行,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增强基层环保工作能力。
3、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厦漳泉大都市区生态及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建立和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区域污染防控工作。
(三)强化监管规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1、抓好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切实抓好《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厦门经济特区环境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抓好规范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环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严格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范,认真做好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扩大排污费征收面。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工作效率,前移审批关口,严格环境准入。贯彻落实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支持台湾环境服务业进入我市污染治理市场。
3、强化提高环境执法效率。进一步健全环保工作稽查机制,全面开展环保工作稽查,强化对一线环境执法工作的指导,实行执法效率评估,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建立环保工作监察机制,完善环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环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科技支撑,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要充分发挥环保科技的支撑作用。制定环保科研计划,建立科研激励机制,开展重点环保科研课题研究。重点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评估;着手研究“十三五”环保重点问题和规划的基本思路;完成环保总体规划和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重点课题研究;重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研究;重视高效脱硫脱硝、有机废气、重金属和高浓度污水处理、重点企业全过程自动监控、智慧环保等高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运用;加大环境科研重点课题研究和支持力度。
(五)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
严格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自觉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信访路线图,努力化解信访积案,正确应对舆论热点,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快速有效地发布信息,妥善引导舆论导向;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查处等信息,主动通报环境质量状况、重要政策措施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推动环境宣传教育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环保宣传教育能力,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抓好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与培训,做好中小学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保护,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和中小学环境教育普查率达85%。配合市人大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国内外环境宣传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环境友好型社区、环境友好型学校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办好生态与环境保护季刊。
(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按职责办事。理顺机关处室职能,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按制度办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智能化办事。不断提高自动化办公能力,完善环保自动化、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办公系统建设,打造智慧环保平台,实现“数字环保”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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