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2-50-00-2020-046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0-02-26 | ||
标 题: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计划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计划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和推进高颜值厦门建设的奠基之年。局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目标,始终坚持“五个一”要求,深入开展“攻坚决胜年、服务提升年、铁军锻造年”活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十四五”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开启高颜值厦门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取得关键进展,群众优美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重点要确保全市8个标志性战役明确的主要目标和“十三五”规划明确的9项约束性指标如期完成,确保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国“保十争五”、优良天数比例全省“保五争先”和PM2.5浓度不高于25μ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高于2015年排放水平,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5.3%、4.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全市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且水质持续改善,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站位比例达75%(面积比例按国家要求执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危废处置利用率达96%,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
一、全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积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按照《厦门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体系》,细化各项指标落实措施,努力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协调、融合推进,全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示范区。二是突出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全市高颜值厦门建设大会精神,重点抓好我局承担的空气质量提升、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生态综合治理攻坚战等5项行动方案落实,助力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成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三是突出顶层设计。做好“十三五”生态环境、生态文明专项规划及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成效评估,统筹推进实施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是突出对台特色。牵头开展厦漳泉金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厦金海漂垃圾治理等合作交流。全面推进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搭建福建省生态环境海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有机融合,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二、戮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聚焦臭氧污染防控,开展臭氧成因分析及污染防控措施研究,狠抓VOCs、 NO2、颗粒物协同减排。落实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规定;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标准,持续深化巩固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协调推进机动车纯电动化进度,提高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率;协调推动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执法和飞机桥电“应用尽用”,持续提高岸电桥电使用率;推动提升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水平。提升应用云平台应急调度水平,适时组织百日攻坚行动。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成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目标。二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打好饮用水源、小流域、黑臭水体、近岸海域、农业农村等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推进莲花、石垄水库保护区划定,推动枋洋水库环境整治,加强“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建立整治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加快推进395个入河排水口溯源整治;统筹安排2053万元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推动新一轮高质量高标准污水处理“三个一百”工程建设。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成60%以上“绿盈乡村”创建工作。强化海洋保护陆海统筹,推动落实九龙江-厦门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任务,加快入海排放口排查溯源整治,推动完善海漂垃圾“海上环卫”工作机制,打造美丽海岸带。三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聚焦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医疗废物及涉疫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监管,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规范、安全处置。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严重事故的教训,加强固废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固废监管平台管理运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加快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东部垃圾焚烧厂三期、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填埋场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对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三、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信访件办理。牵头制定《厦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落实整改。重点推动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埭头溪部分河段水体存在黑臭、同安湾海水水质下降等5个个性问题,落实思想认识不到位、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淡薄、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等6个共性问题整改。推动信访件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序时完成整改销号任务。二是抓紧完成第一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第一轮督察反馈尚未完成的6个问题整改,特别是海域养殖退养、凤南等简易垃圾填埋场治理等,确保按时完成。三是抓实十二项专项行动。细化落实省生态环境厅部署要求,配套制定十二项具体行动方案,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四是抓严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对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问题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四、助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重点企业服务。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严管与优服相结合,落实“六必访”活动,开展挂钩服务重点企业机制落实情况“回头看”,梳理更新重点服务保障对象,总结推广“环保体捡”“订单培训”等做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积极服务抓招商促发展和重大片区开发建设。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编制落实“三线一单”,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行区域环评“一本制”、环评审批告知承诺、网上备案、豁免审批等差异化管理,组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新机场、电气硝子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实现重点区域、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零时限”。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推动现有排污单位治理减排,新建项目源头控排,为发展腾出总量空间。加大政府收储排污权力度,持续推行储备排污权优惠保障重点项目、委托交易平台直接出让小微排放项目和建设项目在排污之前取得排污权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逐步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策划生成较大项目,完善项目储备库。用好流域生态补偿金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发挥环保专项资金效益。
五、致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严格履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责任,主动加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保密等教育,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化解环保集中信访投诉,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持续推行依法执法。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环保信用承诺和审查制度,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提高企业投保自觉性,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六、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环境质量监测。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持续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局,统筹市控空气质量监测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加强集美中学、同安二实小“十四五”大气国控点位培育,整合优化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增设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强化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持续加强自动在线监控安装,逐步实现各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持续深入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及时综合分析公布环境质量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化能力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省生态云平台建设应用,推进“智慧环保”三期工程建设,完善智慧环保平台功能。深入推进“一区一应用”模块建设,加快建设涉税信息交换管理等应用模块,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块等一批应用场景。加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应用研究,建设普查数据应用分析模块,建立普查“一张图”、“一个库”。三是强化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风险防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应急防护装备、应急储备物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建立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应急物资共享机制。强化辐射企业环境管理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管,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风险。加强环保化学最小作战单元能力建设和应急值守,提升反恐怖防范工作水平。
七、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结一批改革经验,重点总结提炼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生态环保“三合一”考核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可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和制度成果。深化一批改革试点,着力推进排污许可管理、生态损害责任赔偿等改革力度,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谋划一批改革任务,着眼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监管和法律政策等“五个体系”,积极生成实施一批改革先行先试项目。二是着力构建生态环保多元共治体系。修订《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大格局。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监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两岸生态环保志愿者服务合作。强化环保网格化工作保障,落实网格“五定”机制,推进环保网格化平台升级改造。建立充实生态环保智库,推广火炬管委会“环保管家”模式,积极引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三是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拓展环境教育宣传平台,健全环境教育工作机制,组织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高颜值厦门,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常态化新闻发布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生态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主动宣传和热点回应,发挥“两微一站”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局面。
八、聚力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环保铁军提出的“二十七字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政治责任”一起扛,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实施意见》,为攻坚决胜和服务提升提供坚强组织和队伍保障。围绕政治强,开展理论武装行动,深入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本领高,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培养锻炼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考验干部,牢固树立重实践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建强高素质的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监测科研三支干部人才队伍;围绕作风硬,开展问题整治行动,巩固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减量成效,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狠抓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围绕敢担当,开展明责尽责行动,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提振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精气神,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为一级负责、一级为一级担当;围绕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开展争创铁军标兵行动,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局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恪尽职守、尽锐出战,全面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在提速中超越,为把厦门加快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表: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表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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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
完 成 时 限 |
责 任 单 位 |
分管局领导 |
1 |
(1)建强高素质的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监测科研三支干部人才队伍。 |
全年推进 |
人事处 各单位 |
何伯星 |
(2)开展争创铁军标兵行动,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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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明责尽责行动,提振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精气神。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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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按照上级节点 |
人事处 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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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实施意见》。 |
2020年6月 |
机关党委 各单位 |
何伯星 |
(6)巩固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减量成效,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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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狠抓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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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
完 成 时 限 |
责 任 单 位 |
分管局领导 |
3 |
(8)落实中央对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
按照上级节点 |
办公室 各相关业务处室 |
张 宇 |
(9)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动信访件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序时完成整改销号任务。 |
全年推进 |
办公室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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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全年推进 |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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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充实项目储备库。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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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梳理公布重点排污单位,推进自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安装。 |
2020年12月 |
综合处、各相关业务处室、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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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牵头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统计。 |
全年推进 |
综合处、大气与应急处、水与生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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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持续组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
2020年6月 |
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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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三高”企业服务保障,梳理更新重点服务保障对象。 |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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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制定年度监测方案,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及时综合分析公布环境质量信息。 |
全年推进 |
综合处 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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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
全年推进 |
综合处 排污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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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开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体系评估。 |
2020年10月 |
综合处 环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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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做好“十三五”生态环境、生态文明专项规划及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成效评估,统筹推进实施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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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规划编制。 |
202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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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推进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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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涉税信息交换管理、建设普查数据应用分析模块。 |
2020年6月 |
综合处、宣教中心、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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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
完 成 时 限 |
责 任 单 位 |
分管局领导 |
4 |
(23)提升应用云平台应急调度水平,适时组织百日攻坚行动。 |
2020年12月 |
大气与应急处 |
张 宇 |
(24)开展臭氧成因分析及污染防控措施研究,狠抓VOCs、 NO2、颗粒物协同减排。 |
2020年12月 |
大气与应急处 环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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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
全年推进 |
大气与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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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标准,深化巩固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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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开展厦漳泉金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交流。 |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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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成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目标。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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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2020年10月 |
大气与应急处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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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建立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应急物资共享机制。 |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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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加强集美中学、同安二实小“十四五”大气国控点位培育。 |
2020年12月 |
大气与应急处、综合处、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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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推进环保网格化平台升级改造。 |
2020年9月 |
大气与应急处 宣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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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
完 成 时 限 |
责 任 单 位 |
分管局领导 |
5 |
(33)组织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示范区。 |
2020年12月 |
水与生态处 |
陈秋茹 |
(34)推进莲花、石垄水库保护区划定,推动枋洋水库环境整治。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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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建立整治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加快推进395个入河排水口溯源整治。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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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调度推进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整治项目、小流域以奖促治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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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成60%以上“绿盈乡村”创建工作。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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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8)统筹推进实施九龙江和厦门湾生态综合治理攻坚战、海漂垃圾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
全年推进 |
海洋处 |
陈秋茹 |
(39)推动完善海漂垃圾“海上环卫”工作机制。 |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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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开展厦门湾海洋生态本底调查和海洋污染基线调查。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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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开展厦金海漂垃圾治理合作交流。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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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加快入海排放口排查溯源整治。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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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
完 成 时 限 |
责 任 单 位 |
分管局领导 |
7 |
(43)聚焦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监管,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
2020年6月 |
土壤固废处
|
周海萍 |
(44)深化固废监管平台管理运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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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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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参照建设“无废城市”。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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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
按照上级节点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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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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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牵头制定《厦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
202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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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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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修订《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 |
按照上级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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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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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严格履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责任。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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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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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环保信用承诺和审查制度。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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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
完 成 时 限 |
责 任 单 位 |
分管局领导 |
8 |
(55)加快编制落实“三线一单”。 |
2020年12月 |
环评处 |
胡 军 |
(56)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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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加快推进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逐步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 |
全年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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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8)组织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
2020年6月 |
宣教中心 |
胡 军 |
(59)实施常态化新闻发布制度。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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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加强生态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主动宣传和热点回应。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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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推进省生态云平台建设应用,开展“智慧环保”三期工程建设。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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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其他未列入此表的工作任务,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2.各驻区局同时为所属工作任务实施单位。 |
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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