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2-21-01-2021-001 主题分类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09
标 题: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
内容概述: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09 16:23
字号: 分享: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以“攻坚决胜年、服务提升年、铁军锻造年”活动为抓手,坚持疫情防控阻击线、污染防治攻坚线、复工复产保障线“三线联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目标各项指标任务,助力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以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和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率均居全省第一,为“十三五”时期工作画上圆满句号。生态环境质量创“十三五”最优,气质量综合指数(2.5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4,空气质量优良率(99.7%)排名并列第3;流域国控断面、主要河流省控断面、小流域省控断面、小流域“以奖促治”断面、饮用水源地和黑臭水体等水质实现“6个100%”达标;同安湾水质由劣四类提升为二类;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为近年最大,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环评管理“五个一”典型经验在生态环境部有关会议上做经验介绍生态环境领域审批服务效能全国领先,获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改革经验推广项目全国最多,筼筜湖综合治理、海上环卫机制等五项改革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措施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荣获全国二污普先进集体、全国排污许可全覆盖先进集体。

一、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有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二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第一轮督察涉及我市18项整改任务,14项已完成整改及交账销号,4项已通过省行业审查。对第二轮督察涉及我市的6个共性、6个个性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6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50万吨/日以上,岛内11个入海排放口已完成整治,埭头溪进一步消除黑臭现象。三是推动交办信访件整改。第一轮督察交办信访件59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督察转办信访件500件已全部办结销号。采取驻厂蹲点、环保体检等方式对重复环保投诉问题进行重点化解,全市12369平台投诉量同比下降71.12%。

二、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落实“1+8+N”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攻坚决胜年”活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组织开展三轮“2020年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累计完成18228台。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完成省市两级大气精准治理项目46个,86台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实施深度治理,核查VOCs重点排放企业103家,整治“散乱污”企业748家。实施工地扬尘管控“五步工作法”,开展“五查联动”,推动整改191个工地434个扬尘问题。牵头组织第四次厦漳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东坪山片区建成全省首个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六项主要污染物“五降一平”,PM2.5浓度18μg/m3全省并列第1。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十条”。推进民生领域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完成石垄水库、推进莲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持续巩固提升埭头溪等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为民办实事7个小流域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1.14亿元。全市395个入河排口已完成整改。国控隘头潭断面3月单月水质全国排名第3,上半年水质改善率排名第21,均为全省在全国排名历史最好水平。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累计创建127个“绿盈乡村”,其中高级版占8.67%。三是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卫战。推动实施海域生态综合治理。建立全市400个入海排放口“一本账”,完成入海排放口溯源整治171个,推广翔安区“排口长制”。健全海漂垃圾“四化”治理机制,新增海域保洁面积52平方公里,清理海漂垃圾2643吨。四是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土十条”。完成14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22个地块布点方案编制以及初步采样调查。制定地下水管控工作方案,全面调查重点污染源状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建成东部垃圾焚烧厂二期、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率先全国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三、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奋力夺取“双胜利”。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局疫情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编制应对预案,建立每日调度汇总工作机制,一以贯之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地。二是强化精准监管。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针对定点医院1家、发热门诊17家、隔离观察酒店75家和涉疫处置企业2家等重点单位,出动20470人次进行检查。率先全国建成医疗废物环境信息监管平台,新增59套视频监控,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6000吨/年提高至15000吨/年,疫情以来共处置医疗废物5852、冷链食品88吨三是强化人物同防。成立涉疫冷冻食品处置工作专班,建立涉疫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置规程,强化全市特别是2个集中监管仓涉疫食品无害化处置的全程污染防控,助力厦门版“硬核防控”。

四、提速提质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

以“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积极加大审批服务、要素保障和招商引资力度,助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审批服务。生态环境审批服务水平赶超深圳,100%审批事项效能对标深圳,其中超过一半事项优于深圳。出台环评审批管理简化优化清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由31类扩展到95类,全年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551个,占总数49.2%,节约审批时限16530个工作日;豁免30类登记表项目,全年备案2354个,同比减少51.2%。实施区域环评代替项目环评,新增完成4个片区区域评估,有力保障天马第六代、电气硝子三期、翔安新机场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储备排污权保障中航锂电A6项目、电气硝子三期等重点项目需求,推进企业通过减排出让可交易排污权指标收益3448.18万元;全面推行线上超市交易模式,企业节约排污权交易时限累计680个工作日。按期完成41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额调整方案(试行)》,指导449家企业应保尽保。发挥环保专项资金正向利导作用,共补助16个项目1767.47万元。三是优化企业服务。动态更新232家生态环保领域严管优服企业名单,坚持“三个一”挂钩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六必访”“三送”服务,实地调研企业688家,解决企业需求248项。推动高能公司南方总部落户厦门,促进资生环保项目落地,推进高端环保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上市,争取上级资金支持1.24亿元,完成市下达指标310%。

五、创新创先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6大行动,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一是强化顶层设计。

出台厦门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体系、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生态综合治理攻坚战、海漂垃圾整治等“1+4”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各阶段建设任务。牵头制定率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对照我局牵头的5项指标,推进提升环境质量行动。推进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及6个配套规划,完成《美丽厦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2020-2035年)》修编,落实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情况评估。完成2019年度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依据。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落实局系统年度28项改革任务,梳理形成10项改革经验报省生态环境厅。深化生态系统生产价值核算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构建核算八原则和技术体系,首创实现地方政府业务化自动化核算,形成“沿海样板”。深入推进九龙江一厦门湾等重点海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率先建立跨区域流域生态环保共治共保共享机制。环评管理经验列入全市深化改革典型案例。三是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出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行动方案,制定10项重点改革举措清单,成立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推动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着力推进构建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等七大体系。

六、抓常抓长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制定实施《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策划投资1.95亿实施48个项目持续丰富“智慧环保”平台功能,汇聚16个部门17亿条数据,创设30个业务模块。开展“四个一批”应用模块建设,“三线一单”应用系统在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生态分论坛”上展示推广,集美涉重金属监管模块在生态环境部主办的业务培训会上做介绍是强化监测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十四五”监测点位布局规划。紧密衔接省厅优化“十四五”地下水、流域省控点位布局。推动41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上传,自行监测完成率全省最高。持续打造全国一流市级环境监测站,强化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反馈,《厦门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全国评比排名前30。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推进解决176个问题,会同质监局检查30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督促整改96个问题。是强化生态环境宣传能力。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先后举办“6.5”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环保重点工作,在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13篇,“两微一站”推送微信979条、信息173条。

七、防微防未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全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一是强化平安建设。全面落实平安综治各项工作任务,深化主动创稳,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生态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行业清源”,向市扫黑办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3条,表彰专项斗争5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二是强化安全管理。修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全年排查整改隐患313个,完成全市42家放射性物品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第一次跨区域演练、第一次舆情应对演练、第一次网上直播。全年共组织15次反恐相关培训学习、四次应急演练。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坚持局机关“三级学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持续开展“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工业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361人次,立案查处335件,罚款197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38起、限产停产2起。湖里、同安、翔安驻区局分别获评省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将海岸线垃圾、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等问题纳入网格巡查,全年巡查上报环保类事件15万件,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连续四年名列全省第一。

八、从严从实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坚决扛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抓实“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以“五破五立”引领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情况受到上级肯定宣传。推进重大政治任务落地落实,市委巡察反馈48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市主要领导生态环保责任审计反馈13个问题已整改10个,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反馈2项问题正在积极整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对局系统“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和科学民主决策,共召开53次党组会、6次案审会,2次环审会。二是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35次,开展专题研讨10次。局系统“学习强国”日均积分在市直部门中名列前茅。持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两个责任制”,积极抓好市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整改,在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认真落实“双报到”助力疫情防控,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爱心厦门”活动,在海沧驻区局设立“爱心驿站”。三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以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质量不断提升。重视加强干部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组织培训干部83批次近5000人次。坚持在一线中考察识别干部,全年共有70名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统筹推进行政管理、环境执法、监测科研等三支队伍建设。

四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按计划开展生态环保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两项检查督导,全年“三类文件”同比下降4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规范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年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60%。五是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将学习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全年集中组织开展6次警示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局领导全年开展干部谈心谈话112人次。制订局系统禁业规定,修订完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若干事项规范、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等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2名干部实施组织诫勉、对1名干部实施行政处分,落实1名处级干部的党纪处分。

尽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仍有差距。一是流域水环境质量需要持续提升。虽然省控以上流域考核断面 水质均实现100%达标,达到近年最好水平,但个别断面个别月份仍会出现超标现象,其他小流域整治还要进一步深化拓展。二是近岸海域水质需要持续提升。虽然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82.4%,但优良站位比例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8个百分点,需要持续强化入海统筹,加强入海排放口整治。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持续加强。虽然“三个一百”工程有力推进,污水处理能力达150万吨/日,但溯源排查出的错接、漏接、破损等问题,需要加快推进工程治理。四是邻避效应问题需要持续化解。虽然12369平台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71.12%,但是重复投诉超20次仍有5件,需要协力推进重点区域、片区积极化解邻避效应,争取息访息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是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实施“创新发展年”行动等十项重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好步,为率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生态环保铁军新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Copyright (c) 2011.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4号 闽ICP备06004296-14号 网站标识码:35020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