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2-04-00-2011-001 | 主题分类 | 环境状况公报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11-06-02 | ||
标 题: | 2010年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 | ||
内容概述: | 2010年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 |
综 述
“十一五”期间,厦门经济特区由厦门岛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厦门市初步形成了生产稳健发展、生活富裕安康、生态优美宜人的科学发展模式,并对如何在一个地区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快速增长、建城区不断扩大、工业项目大量增加、资源能源消耗成倍增长、污染物产生量直线上升的情况下,厦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为着眼点,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的基本方针,强化“一岗双责”和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五大环保工程,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提前二年超额完成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油烟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有效缓解;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饮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和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基本保持在功能区标准范围,生态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名列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巩固和深化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成果,基本实现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厦门市成为宜居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夺冠等创建活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环境空气
2010年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5%,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十一五”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酸雨发生率及降水总离子浓度基本不变,综合污染指数总体下降,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好转趋势。
一、环境质量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10年厦门市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156天,优级率为42.7%;良的天数为200天,轻微污染的天数为7天,重度污染的天数为2天。从空气质量级别来看,2010年厦门市空气质量与去年相较基本不变。2006年~2010年空气API级别比例分布比较见图1。
主要污染物年际变化 2006年~2010年厦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变化趋势见表1。结果表明,“十一五”以来厦门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呈下降趋势,但不显著;二氧化氮浓度基本不变。
2010年环境空气中三种主要污染物的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保持在2005年的水平。与“十五”期间相比,三种主要污染物浓度上升的趋势在“十一五”期间得以遏制。“十一五”期间三种主要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在2009年降到最低值,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综合污染指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可见厦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
表1 2006年~2010年厦门市环境空气中污染物变化情况
项目 年度 |
SO2
(mg/m3) |
NO2 (mg/m3) |
PM10 (mg/m3) |
综合污染指数 |
2006年 |
0.028 |
0.048 |
0.076 |
1.83 |
2007年 |
0.028 |
0.048 |
0.073 |
1.80 |
2008年 |
0.026 |
0.046 |
0.070 |
1.71 |
2009年 |
0.020 |
0.039 |
0.061 |
1.43 |
2010年 |
0.021 |
0.046 |
0.065 |
1.58 |
备注:综合污染指数是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计算得出。 |
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现状 2010年全市7个监测点位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见表2。
表2 2010年各监控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统计
站位 |
SO2 (mg/m3) |
NO2(mg/m3) |
PM10(mg/m3) |
综合污染指数 |
洪文 |
0.012 |
0.041 |
0.062 |
1.33 |
鼓浪屿 |
0.023 |
0.040 |
0.058 |
1.46 |
湖里 |
0.028 |
0.058 |
0.077 |
1.95 |
集美 |
0.026 |
0.041 |
0.068 |
1.63 |
同安 |
0.027 |
0.039 |
0.072 |
1.67 |
海沧 |
0.026 |
0.053 |
0.071 |
1.81 |
溪东 |
0.010 |
0.017 |
0.039 |
0.77 |
全市 |
0.021 |
0.046 |
0.065 |
1.58 |
备注:各点位综合污染指数是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计算得出。 |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监测点的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见图2。
酸雨 2010年厦门全市降水pH范围为3.54~6.78,pH加权平均值为4.58,酸雨发生率为91.8%,降水总离子浓度平均值为204µeq/L。与2009年相比,厦门全市降水pH加权平均值、酸雨发生率、降水总离子浓度平均值均基本不变
2006年~2010年酸雨状况统计见图3。“十一五”期间厦门市酸雨发生率均值为87.5%,与“十五”期间相比基本不变(“十五”期间为88.0%),2008年~2010年酸雨发生率都处在近十年较高的水平(均在90%以上);年度降水pH加权平均值范围在4.51~4.69之间,变化幅度不大。
厦门市降水中硫酸根离子所占百分比最高(28.1%),说明其仍然是厦门市酸雨的主要致酸性因子。硝酸根离子所占百分比也较高,其比重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作为碱性离子的铵离子和钙离子虽然是阳离子的主要构成成分,但所占百分比不高。另外厦门市降水中钠离子和氯离子所占百分比一直较高,这与厦门市靠近海边受海盐粒子的影响较大有关。
二、措施与行动
1、巩固和深化二氧化硫减排成果
2010年,厦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498万吨,较2005年削减33.56%,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7.2%的指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厦门市二氧化硫净削减22720吨,为完成全省减排任务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结构减排方面,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岛内禁止审批燃煤锅炉;岛外凡在热电厂(站)服务区范围内的企业停止使用燃煤、燃重油锅炉,在服务范围外的现有燃煤、燃重油锅炉逐步进行改造,使用水煤浆、电等清洁能源。
在工程减排方面,全市所有火电、热电、非电、自备电厂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正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并加强监管,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在管理减排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地方的各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和减排政策,严格执行调度制度,实施减排奖惩制, 积极完善减排的“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
2、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厦门市委、市政府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在2007年和2010年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专项规划、强化在用车排放检测、推进公交车辆更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等措施,持续推进机动车排气综合治理工作。“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通告》,制订了《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发布《厦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规划》及《厦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规划实施方案》。率先在全省启用双怠速检测法进行年检,筹建了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开始试行简易工况法检测。淘汰高污染车辆,更新数千辆环保公交车;启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实施外地车辆环保准入,并取得良好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市区33条道路共执法检测3万多辆汽车的尾气排放,检出尾气超标车辆5千多辆,处罚尾气严重超标车3858辆,罚款金额217.31万元;完成组织拍照、摄像取证1万多辆,处罚3117辆黑烟车,罚款金额250.26万元。多项措施有效减轻了岛内机动车冒黑烟现象。
3、工业废气治理
在对中小锅炉窑炉进行改造,推广使用水煤浆。在制药、化工、冶炼、印染、电镀、制革、酿造等行业中,采用汽提法对污水进行处理,既处理了污水,也治理了异味。在电子类企业建设先进的催化燃烧装置(RTO)对废气进行治理,大幅减少废气排放。
4、疏堵结合,治理餐饮业扰民污染。
严格餐饮娱乐业的环评审批和日常监管,源头防止油烟噪声污染,2010年全市共审批符合选址要求的餐饮娱乐业1000余家次。推进餐饮集中区建设,并引导企业入驻,思明区新增“海西汽配城”等3个餐饮业集中区。2010年全市餐饮娱乐业扰民污染投诉比例比上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
水环境
2010年厦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38%;海域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十一五”期间厦门市主要地表水及近岸海域水质均呈富营养化,水质状况总体无明显变化。
一、环境质量
集中式饮用水源 厦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北溪引水、石兜-坂头水库和汀溪水库,根据城考核算结果:201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38%。“十一五”期间水质达标率与“十五”期间相比基本持平。
地表水 根据城考核算结果, “十一五”期间杏林湾水质类别达到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污染程度趋于稳定,与“十五”期间相比水质基本不变。
九龙江河口 2010年九龙江河口各监测项目的年均浓度值可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的达标率为65.9%,超标项目主要为总磷、氨氮、溶解氧、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粪大肠菌群;与2009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水质达标率下降了8.4%。
近岸海域 按照单因子评价法,2010年厦门海域一、二类海水水质类别比例占11.5%,三、四类海水水质类别分别为6.6%与6.4%,海域大部分水质类别均为劣四类海水(劣四类比例75.6%),全年海域水质达标比例为17.7%。与“十一五”期间的前四年度相比, 2010年水质达标率有所上升,但劣四类水质比例仍无明显降低;水体的主要超标污染物无机氮污染程度得到缓解,但活性磷酸盐浓度及超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污染程度明显增加。
“十一五”期间厦门海域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年均值均可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按照厦门各海域功能区划的要求评价,高锰酸盐指数浓度100%达标。从年际变化来看,2005至2007年污染物浓度基本呈下降趋势,但2008年起,污染物浓度又逐年开始有所上升。
筼筜湖 2010年筼筜湖水质仍为劣四类,超过海水水质四类标准的要求,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水体的主要超标污染物依然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十一五”期间无机氮浓度呈涨落交互变化,其中2006年与2008年的浓度最高,2009年与2010年有所降低。活性磷酸盐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的变化趋势与之类似,2006年至2008年污染物浓度略有增加,之后两年逐步降低,污染程度也有所缓解,2010年外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含量已达到功能区的要求。
海滨浴场 2010年厦门市8个海滨浴场均基本可以达到二级良好水平以上;与2009年同期相比较,各浴场水质有所好转。
“十一五”期间厦门8个海滨浴场主要污染物粪大肠菌群的浓度范围在20个/L~223800 个/L,浓度值超过2000个/L(即水质比例为四级,评价为差)的比例约占30.3%,较“十五”期间减少15.4个百分点。
地下水 “十一五”期间同安区地下水监控点的水质均无法符合Ⅲ类水质标准;2006年~2008年水质均为劣Ⅴ类,出现的超标项目为亚硝酸盐和氨氮;2009年~2010年水质为Ⅳ类水质,出现的超标项目为pH值、高锰酸盐指数。
二、措施与行动
1、巩固和深化COD减排成果
2010年,厦门市COD排放量为4.67万吨,较2005年削减15.9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11.2%的指标任务,占全省总减排量的46.3%,完成年度和 “十一五”减排目标,得到国家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的高度评价,为全省COD总量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
2、地表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了杏林湾、同安东西溪、筼筜湖等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了同安东西溪和五缘湾湿地公园等自然水体生态修复试验工程建设;全力推进了环东海域清淤工程的实施。通过不懈的努力,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和管网建设基本配套,污水收集和处理率有较大提升,处理率比“十五”提高了13个百分点,达到90.04%。湖里天地湖,思明筼筜湖等专项整治工程已完成,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环岛沿线截污工程全面启动,集杏海堤、高集海堤开口改造工程开工,将为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声环境
2010年厦门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56.0dB、68.8dB。“十一五”期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基本稳定,总体水平较高。
一、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1dB,年均值变化幅度在55.8dB~56.7dB间,区域噪声污染程度趋于稳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均属轻度污染,区域噪声平均值较“十五”期间基本不变。“十一五”期间各年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呈持续上升的趋势;测点在居民区达标率呈持续上升的趋势;交通干线两侧的达标率五年来均为100%;混合区、工业集中区达标率五年来变化幅度不大(详见图5)。
道路交通噪声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属较好,五年均值为68.4dB,与“十五”期间相比基本不变。“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噪声超过70分贝路段长占监测总长度的比例比“十五”期间显著下降(下降了17.4%),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厦门市交通噪声污染有所减轻(见图7)。
功能区噪声 2010年年度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34点次,占昼间总监测点次的94.4%;夜间达标24点次,占夜间监测点次66.7%。“十一五”期间五年功能区噪声达标情况来看,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昼间、夜间噪声的等效声级年均值达标,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有不同程度有超标现象(除2010年昼间噪声外)。
二、措施与行动
进一步完善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施工噪音、社会噪音等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在建工地安装噪声监测仪,实施远程监控。积极推动安静小区建设,2010年全市共建设安静小区16个。不断完善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制度,切实为学生做好护考工作。本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机动车禁鸣喇叭已成为市民的习惯,多项措施有效地制止了噪声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
2010年厦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7.27%,与2009年相比略有下降;医疗废物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92%。
一、状况
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环境统计结果,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35.13万吨,综合利用量117.9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06万吨),贮存量为7.443万吨,排放量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55.6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4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1.18% );贮存量主要集中分布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96.57%)。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厦门市工业固体废物中主要成分为粉煤灰、炉渣、其他废物,这三项占了工业固废的97.2%。从2001年至今,厦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总体呈增长趋势,综合利用率在82%—93%的区间波动。
危险废物 根据环境统计,201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8910.67吨,危险废物产生量比2009年的16931.14吨增加了11.69%。危险废物产生量主要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2.27% )、纺织业(17.56% )、金属制品(15.66%)、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92% )等行业。“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的危险废物产生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0年比2006年增加2.5倍左右。
2010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2372吨,集中焚烧处理量2372吨,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十一五”期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除2006年为99.46%外,其余年份均达到100%。
生活垃圾 2010年垃圾处理总量为94.45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6.92%;“十一五”期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值为97.32%。
二、措施与行动
1、危险废物管理不断加强
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加大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涉源单位中放射源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每枚放射源都处于受控状态。
2、环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东孚垃圾填埋场完成封场,沼气用于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持续运行。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通过环保部的竣工环保验收,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进入调试阶段。东部(翔安)垃圾焚烧发电厂土建部分累计完成总量的96%,机电安装部分累计完成总量78%。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土建安装工程招标,并开始施工。东部飞灰固化填埋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和环评报告。厦门市垃圾分类处理厂分拣中心厂房已完工,设备进行调试。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3、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及沿江沿河化工石化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开展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与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市417家企业,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整改和总量控制奠定基础。
生态环境
厦门地处南亚热带近海河口港湾区,具有河口、港湾、海岛、滨海湿地等多种类型的生态系统。海洋生物物种繁多,资源丰富。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25.95平方公里,覆盖率27.49%。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92.93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为40.4%。
一、状况
自然保护区 厦门市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水源保护区3个(石兜—坂头水库水源保护区、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九龙江北溪厦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建制镇水源保护区1个(新圩镇古宅水库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3个(小坪森林公园、厦门莲花国家森林公园、厦门天竺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个(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香山风景名胜区、北辰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525.95 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27.49%。
城市绿化 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230平方公里,拥有公园 66个,占地面积2046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含暂住人口) 19.35 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2.93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为40.4 %。
土壤 2007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厦门市表层土壤质量综合污染评价指数分布在0.22~7.05之间。根据土壤综合污染指数分级标准,厦门市82.3%的土壤处于安全级别,属于清洁土壤;5.33%的土壤处于警戒级别,属于尚清洁土壤;5.33%的土壤处于轻度污染,土壤污染物超过背景值;1.33%的土壤处于中度污染;5.33%的土壤处于重度污染,土壤受污染相当严重。土壤环境质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厦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只是局部地区出现了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污染。其中,同安区表层个别土壤样品中砷、硒、铅均出现了超标,且砷污染达到了重度污染级别;而翔安区表层个别土壤样品则出现了DDT总量超标,且达到了重度污染级别。
二、措施与行动
1、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
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厦门市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继续落实九龙江“三联合”机制,积极推进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交接断面排污总量控制责任制试点工作。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饮用水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等问题,采取了“停止取水、关停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及餐饮店、取缔并拆除保护区内排污口、开展保护区内农村污水专项治理、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巡查制度”等措施。
通过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保护区范围、加强部门协作、完善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完善预警体系、提高应急能力”等措施,全市饮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坂头水库和汀溪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生猪养殖和餐饮店基本关停,排污口全部取缔。坂头水库上游许庄村搬迁任务基本完成,黄地村、官地村污水治理回用工程投入使用;汀溪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五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回用工程也已启动。“第二水源”莲花水库和长泰枋洋水库建设全面开工,北溪引水干渠“明渠改暗涵”工程建设按时推进。
2、
农村环境整治全面铺开
全市开展了“三清三创”活动,即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创建生态村、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示范区活动。开展了“四个一案”(一村一案、一沟一案、一(排污)口一案、一(污染)源一案)的农村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集美区全年投入1.74亿元完成80%的生猪退养;同安区和翔安区也进一步深化规模化养猪场污染整治。深化“以奖促治”,加大农村环保投入,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新增创建3个生态乡镇和6个生态村,其中2个生态镇和4个生态村达到国家级标准。持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岛村模式”治理流域周边农村直排污水试点工作,农村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3、自然生态保护区管理得到加强
全面开展了以解决“水体富营养化、山体贫瘠化”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了思明、湖里、海沧等区引污上山渗灌山林(绿)地工程建设;有效地推进了水土流失、裸露山体和“青山挂白”治理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强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管理工作。与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等非政府组织合作种植红树林植物6万余株,极大地丰富保护区滩涂的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鹭鸟的保育科研工作,建立了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保障了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管理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再造环境新优势,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又上新台阶。2010年《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纲要》完成前期编制,《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实施纲要》完成制订。厦门市成为我国8个低碳城市试点城市之一,低碳建设方案获国家好评,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共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生态经济全面发展。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制定了《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形成了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开展了《建设生态文明——“厦门的实践与经验”》课题研究,全面总结了厦门市25年来建设和打造生态文明城市的实践做法,提出了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制定了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开展了生态文明创新实践,总结了“引污上山”渗灌山林(绿)地”, “猪—沼—果—草”的“零排放”生态立体养殖“厦门模式”等实践经验,为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考核与管理制度不断创新
2010年厦门市出台《厦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不断创新政绩考核方法,完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和干部考核体系。厦门市建立了区域、流域联防联控联治的协作机制,实施九龙江饮用水源与生态保护;形成“三个联合(联合巡查、联合监测和联合治理)、四个协作(信息、技术、资金、排污总量)”的工作机制。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在环境管理上业绩突出,获得我国环境保护最高的社会性奖——中华环境优秀奖。
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2010年,厦门市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专项行动,建立了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档案及数据库;全局总动员,开展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与污染治理专项检查,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整改和总量控制奠定基础。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积极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多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多次沿江沿河化工石化环境污染隐患排查,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等专项检查;摸清了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了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行为。
环保法制
2010年,厦门市编制了《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把机动车污染防治列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草案)》中。认真贯彻落实了2009年重新修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精心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组织修订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与条例配套的30多项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规范细化了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实现环保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基础。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扶持绿色环保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绿色信贷的相关政策,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10年,厦门市积极融入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大岛外分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力度。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780个,否定104个投资项目。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1500个项目,责令整改217个项目。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积极构建环保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机制,服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率先组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环评;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开展海西战略环评。建立环评质量跟踪监管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为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为全国最短。
环境监理
2010年,厦门市强化一线环境执法管理,全年全市共出动了 48159人次,检查了17820家次,查处了642件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工作机制,全年全市排污费入库10876家次,共2721.16万元。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机制,将其与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办理相结合,严格按照规定征收。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和各区污染企业的环境稽查,增加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环境监测
2010年,厦门市积极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将人员、仪器、试剂、方法、环境、文件等影响分析数据的因素有机结合;农村环境监测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与监控设施比对工作有序开展。环境空气、近岸海域和功能区噪声等省控监测点位完成增设和调整,环境自动监控中心投入使用并已通过总体验收,全市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以来,厦门市加强对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噪声等环境要素监测,每年均取得实验室分析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数万个,自动监测数据数十万个;积极推行ISO质量管理体系,顺利通过实验室认证与计量认证复审;积极组织监测技术大比武训练,在全国和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中取得好成绩。
环境能力建设
2010年,厦门市制定并实施了《厦门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规划》和《厦门市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全面了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饮用水水质、海洋水质和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以及机动车黑烟监控、辐射环境监测等方面均取得新进展,为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积极落实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及环科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坂头、汀溪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江东水站更新改造基本完成;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改造和升级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环境噪声自动监控系统、环保系统城域网络与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全面完工;与此同时,启动了台湾海峡海洋环境监测与交流中心建设;初步完成了核(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环保科研
2010年,厦门市按照“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编制《厦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四个一案”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调查,编制了《厦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厦门市机动车环检机构发展规划》等。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深入开展环保科学研究,先后完成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实施意见》等环境空气研究课题,《流域与海域氮、磷来源与控制研究》、《厦门九龙江北溪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科技支撑平台》等水环境质量研究课题及《声环境实时监控系统研究》等声环境质量研究课题,努力破解我市环境科技管理与难题。
环境宣传与教育
2010年,厦门市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网络和广告开展环境宣传。全年共播出环保电视新闻75条、平面媒体报道近800篇,拍摄制作了近十档的环保电视专题片;与厦门电视台联合拍摄、制作十多档节目。开展各项环保主题活动,建设环境教育基地,成功举办各类环保、低碳进社区、学校的宣传、评选活动。厦门作为“酷中国全民低碳行动”十个试点城市,开展了二十多项活动。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环境宣传教育继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人大、市委宣传部和环保局每年结合环保热点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各种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引导全社会以自我行为来保护家园环境。在厦门市科技馆设立“环保科技展厅”,普及环保知识。创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开展厦门市全民低碳行动系列活动,组织环境教育工作者前往台湾考察参访,促进两岸环境教育交流。推动 “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开展各项环保活动。组织厦门学生参加全国各类环保竞赛,提高了厦门市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公众参与
环保投诉
2010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来电2997件,处理率100%;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继续完善网上审批公示系统和市民互动交流系统,提高审批公示时效,扩大公众环保参与度。群众的环保诉求得到充分保障。2010年厦门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69.56%。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不断完善环境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形成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责任追究的工作流程,并执行“每月局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群众对废气、废水和油烟噪声等污染的投诉。环境信访件连续五年不断下降,并成功解决了一批环境信访积案,为确保安全、稳定的社会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
2010年受理政协提案22件,人大建议3件,均已按期完成答复。
“十一五”期间,受理政协提案、人大议案共计166件,均按期完成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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