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2-04-00-2013-001 | 主题分类 | 环境状况公报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13-06-04 | ||
标 题: | 2012年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 | ||
内容概述: | 2012年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 |
综 述
2012年,厦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原则,坚持“生态立市、文明兴市、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的基本方针,将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以生态市建设、全面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再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厦门市“再创模”顺利通过国家复核;生态市完成省级创建;主要污染物减排顺利完成年度计划;环境优化经济发展, 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初显成效,环境安全体系与企业环境监管得到完善;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试行发布PM2.5监测结果,得到全市各界高度关注。年度总体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和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基本符合功能区标准。
尽管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系列成绩,但不可忽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生态市创建任务艰巨;二是减排压力十分巨大;三是水环境污染整治历史欠账多,改善压力大;四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十分艰巨;五是企业环境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巩固,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还需加强,清洁生产审核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六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还未完善。
环境空气
2012年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浓度无明显变化,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有所下降。全市酸雨发生率略有上升,降水总离子浓度基本不变。
一、环境质量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176天,同比增加52天,优级率为48.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分别有184、6天。
主要污染物年际变化 三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为0.021mg/m3、0.046mg/m3、0.056mg/m3,均可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SO2、PM10浓度同比有所下降,NO2浓度基本保持不变。
与前几年相比, PM10浓度有所下降,浓度值为近八年来最低;SO2浓度与2010年持平,为近八年来的第二低值;NO2浓度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现状 鼓浪屿PM10浓度最低,空气质量最好;海沧SO2 与NO2浓度居全市最高,空气质量最差。洪文SO2浓度最低,同安NO2浓度最低,同安PM10浓度最高。
细颗粒物PM2.5污染水平 3月份开展PM2.5监测,市区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为0.038mg/m3。
酸雨 酸雨发生率为92.6%,同比略有上升。全市降水pH范围为3.58~6.54,pH加权平均值为4.60,降水总离子浓度平均值为218µeq/L,同比基本不变。离子中以硫酸盐的浓度最高,其次为硝酸盐,二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7.9%, 15.0%,同比硝酸盐所占比例有所上升。
二、措施与行动
1、积极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结构减排措施:关停明达玻璃集美厂生产线;加大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确保火电、热电企业脱硫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二是继续推动减排项目建设:腾龙、瑞新、新阳、同集等4家热电和明达玻璃海沧厂已制定脱硝计划或方案;东龙陶瓷等7家企业已完成煤(或油)改气工程。三是做好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督促废气国控企业增加NOX、烟尘监测指标。四是严格执行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与市、区长目标责任书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全年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SO2、NOX同比减排3%、4.2%,均完成目标任务。
2、机动车污染防治成效凸显。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投入使用,采用简易工况检测法,对外地转入车辆、本市转移登记车辆和延缓报废车辆实施环保审批及尾气检测,有效控制污染源头。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共核发标志73万余枚,核发率90%以上。加强道路执法检测和入户抽检,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90%,首检合格率97.9%。实施机动车区域限行措施,对仙岳路主道、成功大道实行非绿标、无标车限行管理,监测限行前后道路周围环境空气变化,试验示范路段环保标志管理减排成效。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年报废车辆1974辆。加强道路拍摄和监控,狠抓冒黑烟车辆,全年查处黑烟车861辆,黑烟车投诉明显下降。
3、强化油烟噪声等扰民污染治理。强化落实工商、城管和环保“三联席”制度,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规范餐饮娱乐业经营行为;统筹规划,建设商住分离的小区,继续推进各种类型的餐饮集中区建设。
4、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到位。继续在全市主要道路和中小道路推行机械化清扫,减少人工保洁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抓住有利气象条件实施人工增雨,提高空气质量。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和土方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实施文明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考评检查制度,确保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到位。
水环境
2012年厦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海域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
一、环境质量
集中式饮用水源 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北溪引水、石兜-坂头水库和汀溪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地表水 杏林湾水质为Ⅴ类,重度富营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水体污染程度同比持平。
湖边水库水质为Ⅳ类,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同比有所加重。
九龙江河口 九龙江河口水质为Ⅲ类,达标率为57.6%。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氨氮、溶解氧、粪大肠菌群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同比水质达标率有所下降,活性磷酸盐浓度有所上升。
图4 2011~2012年九龙江河口氮、磷污染物浓度值比较
近岸海域 水体一、二类海水水质类别比例仅占4.5%,三、四类海水水质类别为11.1%,其余均为劣四类海水。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除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外,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石油类、重金属等指标基本符合一、二类海水标准。
图5 2012年厦门各测点活性磷酸盐浓度平面分布
西海域嵩屿-鼓浪屿测点水质中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苯并(a)芘)指标均未检出。沉积物中有机碳、镍、汞、镉、铅、砷等9项指标浓度值均符合国家《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一、二类标准。
筼筜湖 筼筜湖水质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物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浓度均值分别为1.34mg/L、0.104 mg/L。营养状态指数同比略有下降,污染物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浓度有所上升;高锰酸盐指数与粪大肠菌群浓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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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措施与行动
1、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继续实施九龙江“三联合”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执法检查。北溪引水左干渠明渠改暗涵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取得阶段成果;石兜-坂头水库生猪禁养成果得到巩固,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继续推进莲花水库第二水源工程建设和枋洋水库建设前期工作,构建多元化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体系。水源地应急物资储备和保护设施进一步完善。
2、有序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岛外十条溪流污染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评审,污染整治和景观工程陆续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同安东溪流域下游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已完成;集美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整治工程接近尾声;湖里区新丰水库完成截流、清淤和护岸绿化工程,埭辽水库完成截流工程后,启动清淤工程;过芸溪、杏林湾整治工程继续推进;筼筜湖综合整治和景观提升工程完成75%。
3、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新增41公里污水干管,新建污水泵站4座,在建污水泵站3座(翔安新圩镇污水处理站、同安区汀溪镇再生水处理站建设已基本完成)。建成象屿保税物流园区、翔安工业园区巷北园区污水集中管网,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废水集中治理。加强直排海排污口治理,环岛路沿线截流一期工程已完成80%。同安区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罗溪村石材行业整治均取得阶段成果。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取得新进展。同安区汀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片区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大力推广生活污水分散治理、中水就地回用农灌的技术和经验,建成翔安内厝莲塘太阳能生态池、新店吕塘高效低耗生物降解设施及海沧西塘村就地处理项目。海沧东孚玛瑙村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完工。杏林“城中村”管网改造项目启动,田头村、双岭村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结合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成9个绿色乡镇和15个绿色村庄。
5、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市府办印发《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列入整治对象的12个行政村全部完成生猪禁养关停、拆除工作。规范养殖区域的养殖行为,继续推广发酵式零排放和生态型零排放养猪模式。
声环境
2012年厦门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基本稳定,总体水平较好。
一、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区域环境噪声质量一般,声级范围在46.0~68.7 dB(A),平均等效声级为56.1 dB(A),同比污染程度持平。
功能区噪声 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94.4%;夜间达标率50.0%。昼间达标率同比持平,夜间达标率下降了8.3%。
二、措施与行动
1、严格实施禁鸣喇叭和隔音降噪措施。继续在岛内、并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机动车禁呜喇叭和燃放鞭炮等措施;全面实施主要交通干线和快速道路的隔音降噪工程、完善交通干线隔音防噪绿化带建设,确保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在标准范围。
2、加强油烟噪声扰民污染治理。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进餐饮、娱乐、加工维修业集中区建设。严格餐饮娱乐业准入制度,严禁在住宅和商住一体楼内新批准设立产生噪声、振动、异味污染企业。依据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规范,加大对施工噪音、社会噪音等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在建工地安装噪声监测仪,实施远程监控。
3、继续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安静居住小区建设,岛内新建安静居住小区15个。
4、重视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中、高考期间,组织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受理并处理污染投诉件,查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或噪声源),有效制止各类污染源的噪声扰民现象。确保市民有一个安静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辐射环境
2012年,厦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一、辐射环境质量
2012年,厦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
二、措施与行动
1、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涉源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配备防护用品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提高审批效率。截止2012年底,153家用源单位获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2、开展辐射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14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其中涉放射源单位27家,涉射线装置单位119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期完成整改单位进行处罚。全面排查包括车站X光安检机在内的核辐射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投诉。
3、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日报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辐射工作场所自查,规范放射源与射线装置销售、使用、贮存、运输等活动,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固体废物
2012年厦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5.98%,同比略有上升;医疗废物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
一、状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环境统计初步结果,201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4.47万吨,综合利用量109.8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35万吨),处置量为10.72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184万吨),排放量为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52.8 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72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2.44% );贮存量主要集中分布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57.45 %)、专用设备制造业(40.83%)。
危险废物 根据环境统计初步结果,2012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2.51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34.1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17%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86% )等行业。
2012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2740.21吨,集中焚烧处理量 2740.21吨,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
生活垃圾 2012年垃圾处理总量为81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1%。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严格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状况、处理方式等信息核查,确定117家市级以上危废重点污染源名单。完善转移报批程序,本年度共办理432家次企业危险废物跨市转移报批;完成18家从事限制进口类废物加工利用单位上报材料审核。圆满完成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生态环境
2012年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得到加强,水体污染修复和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实施,城乡建成区和人均绿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示范区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创建国家级生态城市扎实推进。
一、状况
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水源保护区3个(石兜—坂头水库水源保护区、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九龙江北溪厦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建制镇水源保护区1个(新圩镇古宅水库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3个(小坪森林公园、莲花国家森林公园、天竺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个(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香山风景名胜区、北辰山风景名胜区),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厦门五缘湾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
城市绿化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0.36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41.7%。自然保护区面积525.95平方公里,覆盖率36.0%。拥有公园 81个,公园绿地面积22.41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含暂住人口) 20.03平方米。
表3 2008~2012年厦门城市绿化指标统计
项目 |
单位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 |
75.64 |
84.37 |
92.93 |
100.09 |
110.36 |
|
建成区面积 |
平方公里 |
197 |
212 |
230 |
246.3 |
264.3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38.4 |
39.8 |
40.4 |
40.6 |
41.7 |
土壤 2012年重点监测汀溪镇五峰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除村庄地域内畜禽养殖场及堆放生活垃圾点周报土壤个别监测点位为轻度污染外,土壤环境总体属清洁安全。
二、措施与行动
1、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个区均已通过省级生态区验收并获得命名。海沧辖区东孚镇,集美辖区灌口镇、后溪镇,同安辖区汀溪镇、莲花镇、新民镇、五显镇、洪塘镇、西柯镇,翔安辖区新店镇、马巷镇、内厝镇、新圩镇及大嶝街道均已通过省级生态镇验收并获得命名,其中汀溪镇、莲花镇、新圩镇和大嶝街道已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内厝镇已通过国家级生态镇专家审核,待环保部命名。截止2012年,全市已创建146个省级生态村。
2、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保护区现场巡查力度,完善白鹭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鹭鸟正常繁殖。全年大屿岛、鸡屿白鹭繁殖亲鸟数约4300只。二是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生态监测,提高白鹭保护科学化水平。三是在保护区开展林相改造和滩涂红树林种植工作,修复保护区生态功能,年内新种植红树林近万株。四是加快五缘湾栗喉蜂虎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干扰,年内繁殖蜂虎亲鸟100余只。
3、积极探索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协同市人大积极探索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汀溪水库上游12个行政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环境管理
“再创模”顺利通过国家复核。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的部署和要求,在省级预检的基础上,举全市之力加以推进。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凝聚力量,加强“创模”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办推进。两年来,重点强化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体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强化了重金属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审核和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扎实推进了全市溪流污染整治和景观工程建设,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环保能力得到空前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0%以上,一举通过国家复核考核和整改后督查,保持了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生态市完成省级创建。制定并实施《厦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方案》,全力开展生态市创建。编制完成《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及实施纲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全面开展生态区、镇、村“三级联创”,完成岛外4个生态区、6个生态镇、95个生态村的升级创建,初步达到省政府下达的创建指标要求,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奠定坚实基础。
环保优化经济发展能力得到强化。主动服务“一体化、同城化”和“五大战役”,积极开展厦门轨道交通、枋洋水库等省、市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和报批工作,完成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区启动区、厦门科技创新园片区等重点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均达到100%。对已经完成环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以及环境基础设施,简化审批内容和形式。环保优化经济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环保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2012年度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电力行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全年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7万人次,检查企业6811家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3件。继续落实绿色信贷政策,防范环境信贷风险。
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率先完成市、区两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及环保专项行动,有效提高企业环境风险的防范意识。督促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按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创新建立环保、安监、消防等多部门环境应急联动合作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效率。首次开展海、陆、空协同联动的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污染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完成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强化规范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并实施了《厦门市电镀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各区根据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电镀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全市电镀企业97家,淘汰关闭6家,责令停产治理4家。淘汰3条手动线,正进行生产线改造的33家。9家企业淘汰含氰电镀工艺,9家企业完成重金属一类污染物分类分质处理,49家企业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监控区域(集美区)90%以上电镀企业实施生产线干湿区分离,先锋电镀33家企业淘汰关停5家,保留的28家企业按要求进行提升改造。重点防控区域(集美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完成年度污染防治目标。
巩固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管理。对全市523家重点工业企业、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7家污水处理厂、东部垃圾填埋场等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逐项核查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考核指标,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达到“创模”考核细则要求。采取“经费补助、加强执法、实行限批”等措施,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目前全市共有187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能力建设空前加强。积极增强机构人员建设,通过机构改革积极完善环保部门机关处室建设,解决事业单位参公和定级问题,增加65名事业编制。成立街道环保工作站(所),完善四级环保监管机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的验收。厦门作为国家首批实施空气质量全因子监测城市,从3月1日起正式发布洪文、鼓浪屿、海沧监测点PM2.5的(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日平均监测值,同时开展溪东背景点PM2.5、CO(一氧化碳)的监测,目前4个国控点全部具备环境空气新标准监测能力。开展集美区新监测点位华夏学院的试运行等工作。厦门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项目获得立项。
环保科研能力逐步提高。环保部门参与的市重大科研项目“厦门九龙江北溪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科技支撑平台”通过专家验收。“厦门水库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及控制对策措施研究——以石兜-坂头水库为例”项目顺利完成。“厦门市酸雨的污染特征与成因研究”获得立项。组织编制《厦门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同时启动“厦门市大气PM10、PM2.5污染源解析以及灰霾成因研究”。建成环境保护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履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协议,完成“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能力建设”项目,上报国家验收。启动厦门市环境保护案件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纳米技术在电镀废水治理中的运用试验。
环境宣传与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充分利用新闻、报刊媒体及网站等宣传渠道,及时报道和深度宣传环保工作,全年共播出环保电视新闻100多条,组织各级报刊刊发环境新闻报道600多篇,起到良好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宣传效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努力在全市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推动环境教育立法,完成厦门市环境教育立法调研和草案编写工作;编写出版厦门本土中小学校环保教材;组织少年儿童及教师参加多种环保类竞赛,提高学生环境素养;推动环境友好型学校、社区及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全年44所学校和49个社区通过市级验收,全市拥有市级以上环境友好型学校186所,社区121个,环境教育基地10个。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环境教育活动,把环境教育从课堂引伸到课外,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华环保世纪行(厦门)活动等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举办环保知识专题讲座、环保图片展、垃圾改造大赛、社区低碳活动宣传等,从而大范围、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环保宣传。
公众参与
环保投诉 厦门市不断完善环境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形成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责任追究的工作流程,并执行“每月局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群众对废气、废水和油烟噪声等污染的投诉。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3687件27人次,其中,来访55批27人次,处理率100%。
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 2012年受理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22件,其中重点提案5件,满意率达100%。
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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