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2-49-02-2021-003 主题分类 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结果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0-20
标 题: 2021年第三季度省控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结果通报
内容概述: 2021年第三季度省控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结果通报
2021年第三季度省控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结果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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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生态环境监测快报

2021年海洋第7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20211015

 

 

 

2021年第季度省控直排海污染源

水质监测结果通报

 

根据《2021年厦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第三季度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省控直排海污染水质监测。现将有关情况报如下:

一、监测内容

 8个省控直排海污染源

二、监测项目

pH、盐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油类、重金属

三、评价标准

按照《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2-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进行评价

四、监测结果

(一)省控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结果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筼筜水质净化厂、前埔水质净化厂、海沧水质净化厂、集美水质净化厂、杏林水质净化厂、澳头水质净化厂和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等7个省控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排放口已截流无废水排放未监测详见表1


1 2021年第季度省控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数据汇总

排污口名称

筼筜水质净化厂

前埔水质净化厂

海沧水质净化厂

集美水质净化厂

杏林水质净化厂

澳头水质净化厂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DB35/322-2018

A

C

直排

采样日期

2021/7/22

2021/7/22

2021/7/20

2021/720

2021/7/20

2021/7/22

已截流无水

2021/8/23

污水量

104 m3 /季度)

2611.2

3339.1

1548.3

891.6

971.5

162.2

已截流无水

0.55

pH

7.93

7.76

7.81

7.74

7.50

7.74

7.83 

69

69

69

化学需氧量mg/L

17

11

18

15

10

6

0.74

30

50

50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2.5

1.3

1.7

1.6

1.2

0.7

6

10

10

悬浮物mg/L

8

7

8

7

7

7

8

10

10

20

动植物油(mg/L

未检出

0.26

未检出

0.07

0.08

0.09

1.0

1.0

1.0

石油类(mg/L

0.12

0.42

0.37

未检出

0.24

0.30

0.5

1.0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04

0.04

0.08

0.04

0.05

未检出

0.3

0.5

0.5

氨氮(mg/L

1.07

0.162

0.137

0.181

0.082

0.164

0.055

1.5

5.0

5.0

总氮(mg/L

9.05

9.84

8.01

6.97

5.82

8.01

0.430

10

15

总磷(mg/L

0.242

0.078

0.318

0.271

0.074

0.118

0.053

0.3

0.5

0.5

色度(倍)

2

8

2

2

2

2

15

30

粪大肠菌群(个/L

900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00

1000

100

 

续表1 2021年第季度省控直排海污染源水质监测数据汇总

排污口名称

筼筜水质净化厂

前埔水质净化厂

海沧水质净化厂

集美水质净化厂

杏林水质净化厂

澳头水质净化厂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GB 18918-2002

GB 8978-1996

总汞(mg/L

未检出

未检出

0.00016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01

0.05

烷基汞(mg/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总镉(mg/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1

0.1

总铬(mg/L

未检出

0.00016

0.00034

0.00012

0.00037

未检出

0.1

1.5

六价铬(mg/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0.5

总砷(mg/L

0.00081

0.00045

0.00643

0.00033

0.0004

0.00026

0.1

0.5

总铅(mg/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1

1.0

挥发酚(mg/L

未检出

未检出

0.5

 

总氰化物(mg/L

未检出

未检出

0.5

 

氟化物(mg/L

 

10

硫化物(mg/L

 

1.0

排放限值级别

C

C

C

A

A

C

直排

 

 

是否达标

 

 

超标污染物

 

 

备注:一、表中“—”表示该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未做此指标的限定。二、排污限值的规定:1、筼筜水质净化厂、前埔水质净化厂、海沧水质净化厂、澳头水质净化厂按照《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2-2018)表2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水污染C级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的排放限值评价2、集美水质净化厂、杏林水质净化厂按照《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2-2018)表2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水污染A级排放限值评价,其余指标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的排放限值评价;32个直排海排放口按照《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2-2018)表1排入环境水体的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评价,其余指标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运行排放浓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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