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2-37-01-2024-02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部环保举报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11-08
标 题: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公示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公示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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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对象 污染类型 举报问题 查处情况 不受理意见
1 周边工厂排放废气 恶臭/异味 经常能闻到化学味道,有毒有害的气体进入大气中,令人窒息的味道,头晕恶心。望领导重视,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周边这么多的居民深受其害

  一、调查情况

  10月23日上午和夜间,我局分别组织人员对投诉人所在东孚东二路临近小区周边重点路段开展走航监测,走航结果:臭气浓度最高值:8(标准值20)、TVOC最高值:0.006㎎/m³(标准值:0.6㎎/m³)。

  二、处理情况

  10月22日以来,为更好地提高企业无组织密闭管理,我局组织人员对企业废气设施管道密闭性开展帮扶行动,协助新阳21家企业提升厂区废气无组织日常管理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对新阳片区重点企业废气进行监测,若期间发现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反馈情况

  11月5日下午,我局将调查处理情况电话反馈投诉人,多次拨打对方电话无人接听。建议其若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6376273进行反映。

 
2 龙湖春江天玺 恶臭/异味 空气中强烈的塑料味,窗户都不敢开。周边那边多学校,居民。大家不要命了!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于10月23日到龙湖春江天玺小区开展现场核查,同时组织人员对小区周边重点路段开展走航监测,走航结果:臭气浓度最高值:8(标准值20)、TVOC最高值:0.007㎎/m³(标准值:0.6㎎/m³)。

  二、处理情况

  10月22以来,我局为提高企业无组织废气日常管理能力,组织人员对新阳重点企业的废气设施管道密闭性开展帮扶行动,协助新阳21家企业提升厂区废气无组织日常管理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新阳片区重点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排放污染物。同时加强辖区内如焚烧垃圾、焚烧秸秆等非工业生产活动废气污染日常巡查,若期间发现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反馈情况

  11月5日下午,我局将调查处理情况电话反馈投诉人。建议其若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6376273进行反映。

 
3 新阳居住区一期 恶臭/异味 长期有工厂废气,味道难闻,令人头晕不适,每年的秋冬季节风向一变特别明显,整改永远得不到彻底解决,年复一年,月复一月。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诉求人所反映的地点为新阳居住区一期周边,2024年10月19日1时24分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新阳居住区一期周边重点企业进行巡查,使用便携式VOCs空气检测仪在周边重点企业厂界外进行检测(检测最大值为2.1ppm,标准值3.8ppm)。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我局于2024年10月19日1时15分出动移动空气走航监测车进行走航空气监测,走航路段为:东孚南路-后祥路-孚中央路-后祥路-孚中央西路-后祥路-孚莲路-孚安路-东孚南路,根据走航报告数据显示,走航期间天气多云,走航路段内空气污染物监测因子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标准值为20),TVOC最大值为0.007mg/m3(标准值为0.6mg/m3)数据正常。

  近期,有时居民能闻到异味主要是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条件下,静稳天气时段持续增加,工业区企业即使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还会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处理情况

  为了解决新阳工业区周边异味扰民问题,海沧生态环境局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加强源头管控。通过强化跟踪监督追根溯源,从源头准入、企业减排、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提升等源头加强管控,严格控制VOCS排放总量。二是推进污染治理。针对问题详细列出清单,指导企业制定落实“一企一策”治理,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同时,约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督促完善生产和处理工艺,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定点监测和走航监测,不定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连续监测和组织夜间及节假日突击检查。三是公开信息。督促新阳工业区重点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立信息公开栏,公开企业基本情况、污染因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和企业人员联络方式,让群众直观看到企业污染物实时排放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海沧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动片区重点企业对主要异味工艺的升级优化与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不断削减有机废气、恶臭废气及其他挥发性物料的排放量。持续保持高压监管。不定时组织突击抽查,保持高压态势,震慑排污企业。继续在重点投诉企业周边定期开展走航监测,对监测数据异常的企业,加大日常环境执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 活动,组织群众进厂参观,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反馈情况

  由于2024年10月19日0时52分多次拨通投诉人电话,对方未接通无法了解详细情况及反馈。若后续仍有环保问题,可直接拨打海沧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4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噪声扰民,晚上 12点店内还在播放DJ音乐,楼上是小区住宿,第二天还要上班,影响正常作息工作   不受理,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㈠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㈡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㈢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㈣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此条第一项、第二项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第三项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处罚权。第四项涉及本法第六十五条内容的由公安机关行使处罚权,除此之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处罚权。建议您直接拨打110寻求公安部门或者拨打12345市长专线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5 兴旺广场附近工厂 恶臭/异味 最近每天晚上都在排废气,很浓的油漆味,闻着头晕,小孩受不了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后值班人员10月15日前往新阳街道兴旺广场周边巡查,到达现场时夜间9点50分,现场使用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器对周边道路和小区进行检测,检测值在1.6-1.8mg/m3范围之间(参考值3.8mg/m3),现场未出现异常数值。委托走航检测车进行检测,根据走航监测数据臭气浓度最高值8、TVOC(mg/m3)最高值0.004、氨(mg/m3)最高值0.007、硫化氢(mg/m3)最高值0.014等数据显示兴旺广场周边空气污染监测因子未见超标。

  二、处理情况

  我局将加大监督执法和巡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检测机构对新阳街道兴旺广场周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并安排走航检测车对周边路段进行走航检测,监督企业守法经营、依法排放。

  三、反馈情况

  值班人员于10月25日联系投诉人反馈情况。建议投诉人发现异味问题可直接拨打海沧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以便我局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处理。

 
6 未来海岸周边废气排放 恶臭/异味 未来海岸蓝月湾一期周边,2024年10月13日凌晨6点多开始闻到刺鼻的味道,我家住12楼,整个屋子都弥漫着。很少出现这个情况,麻烦协助查询,谢谢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后,我局值班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未来海岸蓝月湾一期,该小区楼下有闻到轻微刺鼻味道,我局值班工作人员根据味道对周边开展溯源排查,发现味道是从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传来,现场检查发现,该校运动场地正在施工,该刺鼻的味道是因为10月12日运动场周边道路铺沥青导致,现场还有明显的异味。

  二、处理情况

  我局值班工作人员现场将排查结果通过电话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支持学校的建设,这味道也是短暂的,表示理解。

  三、反馈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投诉人,投诉人已知悉。建议若后续仍有环保问题,可直接拨打海沧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以便我局第一时间处理。

 
7 海沧万科城-2期 恶臭/异味 一点多,从窗户外飘进一股塑胶味,这味道是很熟悉的,也是一直投诉的隔壁邻居某厂的味道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后,我局值班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诉求人反映小区为万科城小区。现场巡查万科城小区周边,并使用便携式VOCs空气检测仪在该小区周边进行检测(检测最大值为1.42ppm,标准值3.8 ppm),未发现异常。随后,值班人员巡查至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该公司贴合和机印车间,车间于2021年8月完成搬迁,现场未发现有生产设备,只作为仓库使用。目前该公司已安装厂界VOCs、恶臭气体24小时实时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实时监控,可24小时对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和设施用电进行监管。

  二、处理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和街道、社区长期的跟踪调查,尽管各企业通过提标改造,废气主要污染物都实现达标排放,但在特定的气象、风向等极为不利扩散的条件下(主要出现在夜间、气候变化时和雨天或台风天前后),周边居民仍可闻到异味。为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该片区空气异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

  1、我局持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周边道路进行巡查和对周边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安排昼、夜间的废气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进行处理。

  2、近年来,我局要求周边重点企业逐步安装废气在线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实时监控,可24小时对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和设施用电进行监管,发现异常可及时预警,便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核查。

  3、我局要求周边企业不能仅满足于达标排放,进一步实施减排措施,完善生产车间密闭措施,加大提升污染防治设施投入和治理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减少环境污染信访投诉。

  4.接投诉后,我局持续出动空气走航监测车对霞光东路-霞光北路-马青路-翁角路开展走航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最大值8、TVOC最大值0.006mg/m3,数据正常。目前日常情况下,我局对万科城周边的道路采取不定期的空气质量走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查处理。

  三、反馈情况

  拨打诉求人电话未接听,未能反馈相关情况,建议诉求人发现有生态环境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以便我局工作人员能及时到达现场调查。

 
8 石塘村农贸市场二楼欢鹿电竞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到凌晨三点半了,还是很吵,噪声很大,扰民   不受理,原因: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六十一条的规定,您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建议您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反映,联系12345
9 厦门市锦里小学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国庆期间各种铃声不断 导致居民无法休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第二项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建议投诉人拨打“110”向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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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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