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32-50-00-2025-709 | 主题分类 | 大气环境管理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环大气〔2025〕30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10-30 | ||
| 标 题: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遴选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遴选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的通知 |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遴选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行动,我局拟公开遴选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激励、公益支持、公开透明、全民参与”原则,以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分布式光伏建设等生活生产低碳场景为切入口,按照相应方法学量化个人、社区在不同场景下产生的减排量,并通过核证、登记、消纳、返还用户权益等数字化运营模式,助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有效推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二、运营内容
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及监管下,由在厦实际经营主体具体开展厦门市碳普惠体系的日常运营工作。主要包括:
(一)碳普惠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
(二)碳普惠场景对接和管理;
(三)碳账户的建设及服务;
(四)减排量消纳体系的构建;
(五)减排权益兑换商城的建设和运营;
(六)碳普惠体系的宣传推广。
三、运营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四、资金保障
由运营单位自筹资金,市场化运营。
五、报名条件
报名参与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遴选的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实体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报名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备满足运营所需的基础条件
1.拥有专职专业的运营团队;
2.启动资金有保障,长期投入有规划。
(三)具备运营所需的专业能力
1.运营规划方案符合厦门实际,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模式可行,具备可操作性、完整性、创新性;
2.运营团队专业性较强,核心成员有碳普惠体系运营、场景方法学开发等行业相关项目的落地经验;
3.技术力量较强,具备碳普惠管理平台运营管理能力。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30日前
(二)报名材料
1.《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遴选申报表》;
2.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规划建议方案;
3.遴选评分表所需的报名单位相关资料。
(三)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
2.报名材料扫描为彩色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七、运营合作商遴选
(一)遴选时间
2025年12月上旬
(二)遴选方式
我局将组成遴选小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演示、方案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遴选。
(三)遴选结果
对综合遴选得分排名前列的运营合作商,我局将择优选择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1.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遴选申报表
2.厦门市碳普惠体系运营合作商遴选评分表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谢伟杰 联系方式:5182634,13055226310 邮箱:xmssthjj_dqc@xm.gov.cn)
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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