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工 作 简 报
2009年第1期(总第一期)
厦门市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7月30日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流域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5月31日,黄小晶省长召开全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6月2日,刘赐贵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谢海生局长传达了全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刘市长对我市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布置,同时会议决定由市环保局代市政府拟定厦门市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将整治的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整治责任和验收考核分解到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
市环保局召开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布置会
6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结束后,市环保局立即召开了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布置会,会上,谢海生局长传达了省、市两级政府有关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要求各分局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前期的污染源“四个一”案调查工作,由生态处拟定厦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我市出台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7月24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上市环保局汇报我市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部门具体任务分工;各部门对整治意见进行讨论并提交修改意见。
7月28日,市政府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09〕215号)。实施意见制定今后三年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保障措施、责任、考核办法与任务分工。实施意见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整治工作的36项任务分解到18个市直部门和各区区政府。
我市出台“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
7月23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厦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厦府办〔2009〕192号),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市农村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整治内容、整治要求,“以奖促治”资金申报、管理、监督考核,和责任分工。
厦门市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传真:0592-5182665
Email:xm5182665@126.com
分送:省环境保护厅、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刘赐贵市长、裴金佳副市长,
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市政协经建委,厦门市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环保分局,
厦门市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