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2-53-01-2024-013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厦环函〔2024〕41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
标 题: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4103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4103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4103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发改委:
市政协委员《关于应对CBAM推动厦门市产业低碳创新的建议》(第20241039号)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指定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积极对接沟通,按要求及时办理。
二、措施与成效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近年来开展的相关工作主要有:
(一)引导企业开展低碳试点示范
我局持续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创建,2021年发布《厦门市低碳工业园区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引导企业从能源利用、资源利用、产业结构升级、构建绿色能源体系等方面开展低碳创新和节能减排。截至2023年底,共推进ABB厦门工业中心等11个低碳园区创建。“坚持高质量发展,打造象屿零碳综合保税区”入选生态环境部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福建厦门ABB工业中心绿色微电网2024年获评国家能源局全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海润集装箱码头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实践案例。
(二)指导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申报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广泛向我市企业征集温室气体减排低碳技术,指导支持企业申报重点低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我市低碳技术,提升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水平,增强低碳技术示范效应。
(三)鼓励企业参与环境信用评价
2014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违法行为,实现动态信用修复,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即将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重点排放单位等交易主体、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制度”,我局将依据条例规定,做好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环保监管工作。
(四)积极引导企业落实碳市场管理
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全国碳市场相关管理要求,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按时足额完成年度碳排放履约清缴任务。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持续深化我市低碳试点示范创建,引导更多的企业开展低碳技术创新,指导企业做好碳市场有关工作,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碳关税影响。
此函。
领导署名:潘飞舟
联 系 人:张燕茹
联系电话:0592-5182634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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