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2-53-01-2024-015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厦环函〔2024〕51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23 | ||
标 题: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资源规划局:
市政协委员关于《响应“双碳”国家战略 抢占“海洋碳汇”产业发展先机》(第20241133号)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指定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积极对接沟通,按要求及时办理。
二、措施与成效
目前,我局在响应海洋碳汇交易制度与方法学研究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主要有:
(一)探索海洋碳汇交易规章制度
我局牵头组织开展我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正在编制《厦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与《厦门市碳普惠管理办法》。拟将海洋碳汇等生态系统碳汇作为我市碳普惠场景之一,鼓励在我市的大型活动等优先使用我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实现碳中和,促进我市海洋碳汇产业体系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碳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我局鼓励我市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购买蓝碳等自愿减排量抵销部分配额清缴。
(二)支持开展海洋碳汇方法学研究
我局支持海洋碳汇技术研发,2023年5月,厦门大学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完成《福建省修复红树林碳汇项目方法学》备案。营造红树林是海岸带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该方法学研究为福建省红树林修复项目开发和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为推进海洋碳汇的过程机制方法核算、提高海洋碳汇基础能力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持。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我局将加快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积极开发探索海洋碳汇相关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交易的相关规则,鼓励重点碳排放单位等主体积极参与海洋碳汇交易。
此函。
领导署名:潘飞舟
联 系 人:张燕茹
联系电话:0592-5182634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 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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