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2-51-01-2023-003 | 主题分类 |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3-10-20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厦门金汇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与退出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厦门金汇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与退出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公示 |
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企业申请特殊需求,运用“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系统”,对厦门金汇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环境信用评价(评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按照程序步骤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果为环保良好等级。
根据《实施方案》及《厦门市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该企业最新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拟定给予厦门金汇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退出“环保失信黑名单”并给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3年10月23日起至11月3日止)。社会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我局法规处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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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92-518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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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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