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2-51-01-2024-002 主题分类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发布机构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3-11
标 题: 关于2024年第一批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与第十批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的公示
内容概述: 关于2024年第一批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与第十批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的公示
关于2024年第一批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与第十批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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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运用“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系统”,对我市2024年第一批参评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评价(评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经评价准备、系统初评和审核评价等程序步骤,形成了初评结果。现将初评结果和第十批“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向社会公示:

  本批次正式参评企业共392家(含自愿参评15家),其中初评为环保诚信企业有95家、环保良好企业285家、环保警示企业8家、环保不良企业4家。

  为落实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环境保护领域联合奖惩机制落实,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2024年第一批厦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研究拟定了第十批“环保信用红黑名单”“环保重点关注名单”和联合奖惩对象: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的95家企业中,除其中6家企业在信用平台中存在失信信息不予纳入“环保守信红名单”外,其余89家均列入“环保守信红名单”并同时列为跨部门联合激励对象;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的4家企业,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同时列为跨部门联合惩戒对象”;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的8家企业,列入“环保重点关注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此外,根据《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对未参评且应纳入“环保重点关注名单”和“环保失信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部分企业(个人)共12家,一并纳入第十批“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公示(具体详见附件2)。

  依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4年3月11日起至3月22日止)。社会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92-5182674   

  传  真:0592-5182674

  地  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413室

  电子邮箱:xmssthjj_fgc@xm.gov.cn

  附件:1.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参评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

  2.第十批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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