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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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制定并印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厦环办〔201621)建立局党组领导下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文杰总负责。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陈瑞珍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规范实施、审核督查。各分局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情况

根据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18项主要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有效确定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局门户网站陆续公开了“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国控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情况”、“环境应急”、“企业自动监控”等七类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任务

1.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在“厦门环保”微信公众号推出“空气质量定点表情”上传6个区同时段的空气质量照片,反映各区的空气质量状况。印发《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小时均值达到60以上的轻微污染天气进行细分,依托全市各级各部门之间建立的“空气质量-厦门蓝”微信群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按照相应标准开展应对工作。当预测有污染天气发生时,按照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给出健康提醒。二是完善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每日在环保部网站上公布当天空气质量数据,与气象台在厦视2套特区新闻广场、厦视1套天气预报、报纸(日报、商报、晚报)等媒介联名发布未来24小时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公布率达到100%

2.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一是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每半月对九龙江北溪引水口、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三个饮用水源进行水质监测,并将其中氮氮、高锰酸盐指数及水质达标标准公布在市环保局网站。二是城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任务分工,我市城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每月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要求,对全市14个供水水厂出厂水及全市15个用户水龙头水质(即管网末梢水)进行常规42项指标的水质监测,于每月10日公布在市市政园林局网站上,并同步发送至市政府网站。每年进行一次106项水质指标的水质监测,并公布在市市政园林局网站上,并同步发送至市政府网站。

3.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一是国省控重点监控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污染源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依托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实时发布我市重点污染源企业信息。现有我市涉及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54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信息在该平台供公众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污染物排放口实时在线监测数据、废水废气噪声监督性监测数据等信息。二是市控重点监控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局网站设立市控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专栏,目前专栏已于11月初步完成设计架构,计划尽快制定操作说明,并组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环保分局开展市控重点监控污染源信息录入工作。内容将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污染物排放口实时在线监测数据、废水废气噪声监督性监测数据等信息。

4.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一是严格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审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督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公众参与。二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过程中,开展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将环评文件在我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告10个工作日,在作出审批决定时又再次进行拟审批公告,并将审批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告,保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公开。三是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制定《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厦环评〔201617号),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环评文件批复中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周边张贴项目环评信息和污染防治措施,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5.其他方面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将各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实施依据、行使主体、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环境监管制度规范公开透明。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及特殊监管对象共随机抽查了564家企业。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及时根据审改办批复最新的权力清单内容,梳理和调整我局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共计222项。四是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共制作、获取政府环境信息5386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257条,依申请公开文件421条,不予公开文件708条),共向各级党政机关报送432条政务信息。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有些部门没有将政务公开提到重要议程,工作动态报送不及时,个别存为为应付检查而报送信息的现象。二是报送信息质量不高。主要还是报道性的微观信息多,宏观信息少;事务性信息多,综合分析性的信息少;报喜多,报忧少;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制度不够健全。需不断补充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政策,如环保信息的报送、反馈,考评、通报、激励等机制还不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通内部综合平台和门户网站的信息自动转移渠道,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的全流程,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有专人进行时效监督,每件依申请公开都由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总量减排类信息的公开力度。

   

   附件: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表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30

(联系人:郭振才 5181676

 

 

 

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

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表

自查重点

自查事项

有关情况

典型做法及

问题概述

推进“五公

开”情况

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是否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

已向社会公开市、区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20166月,我局公布权力清单共117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9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项3项,责任清单公布责任事项171项、多部门监管事项8项。

2201610月,各分局陆续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了纵向清单。

3201611月,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自由裁量权边界,减少审批随意性,我局正式印发了《厦门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及《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对公开的重大政策,是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

已公开

在官网主页上进行分类公开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是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已公开

在官网主页上进行公示及征求意见及网上调查

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难点或亮点事项

环评公示、空气质量发布

专人专岗负责

开展政策

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是否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

网上进行公布

解读材料是否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网上进行公布

主要负责人2016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的情况

在厦门日报等主流媒体上解读

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解读政策的情况

在报业、网站、微信上进行解读

回应社会

关切情况

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建设情况

12369专线,网站

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的回应情况及回应效果

良好

回访制度

组织领导

和考核

监督情况

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

成立领导小组

是否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

网站公布

政务公开是否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是否不低于4%

 

是否制定了《任务分解表》落实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公开

局系统OA、官网

制度机制

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情况

制定实施办法

是否建立了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听证会

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情况

网站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的情况

网站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情况

参加各级培训

政务服务

开展情况

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的情况

官网

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作用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服务指南

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的情况

良好

统一标准

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的情况

环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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