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有效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2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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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有效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办〔201618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局党组领导下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文杰总负责。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陈瑞珍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规范实施、审核督查。各分局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制定并印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厦环办〔201621),根据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18项主要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有效确定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

制定《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厦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自查和落实整改。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公开了“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国控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情况”、“环境应急”、“企业自动监控”等七类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附件:1.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厦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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