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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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72

(联系人:朱耀华    电话:5181676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眼稳定预期,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作出的“革除体制机制障碍,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帮助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吸引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上取得新突破;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推动生态省建设上取得新突破”等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打造一流生态文明示范市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驻区局、执法支队

  (四)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等工作,及时依法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综合处、大气与应急处、水与生态处、土壤固废处,各驻区局,执法支队、监测站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 1792-2018)》省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让随机不随意、监管不任性、公开更公正。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法规处、环评处,各驻区局,执法支队

  三、规范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快生态环境部门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及早部署我局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驻区局、宣教中心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宣教中心、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生态环境部门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探索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各驻区局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整合服务渠道和服务资源,分类聚合业务、应用和数据,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实现单一窗口服务。全面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i厦门“一网通办”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进一步配合全市政务热线清理整合,推动12369热线整合并入12345政务热线,强化政府网站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环评处、土壤固废处、水与生态处、海洋处,各驻区局,执法支队

  四、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要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驻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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