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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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府办〔2008〕1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1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保密审核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的通知》(厦府办〔2008〕87号)的要求,建立符合本机关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切实落实逐级审查的保密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检查。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单位己上网的公开信息进行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于8月28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已上网的公开信息进行抽查,并按照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分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通报信息公开网上检查、保密检查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应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保密审核制度,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对于因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导致标有国家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在网站上公开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责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政办发明电〔2008〕10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在对互联网信息巡查中连续发现多起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其公开网站上违规登载标有“机密”、“秘密”国家秘密标志的文件资料,造成泄密的情况。为此,国家保密局通报批评有关单位,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上述现象近期也出现在我省一些省直单位、设区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区)政府的门户网站上。经查,这些泄密事件均发生在这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单位没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未经保密审查就将文件资料上网公开,导致涉密文件混同于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文件中并登载在公开网站上;二是有的单位保密审查流于形式,只看文件标题,未审查文件内容就将文件资料上传,从而误将涉密文件登载在公开网站上;三是有的单位虽进行了保密审查,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在上传文件资料时并未严格区分密与非密,误将涉密文件与其他文件一同登载在公开网站上。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障。为消除泄密隐患,遏制此类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闽政办〔2008〕114 号),现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建立健全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闽政办〔2008〕114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在公开前由专人对其内容进行全面的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在保密审查中凡经解密、区分处理或者纠正错误定密后可以公开的文件资料,公开时应当去除原有的国家密级标志,坚决杜绝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开网站上出现带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

  二、要立即组织全面的保密审查检查。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己上网公开的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密审查检查。发现已将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上网的,应立即将该资料及相应的网页快照从网站上永久性删除,并查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本级行政机关健全审查机构,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加强审查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县(区)保密工作部门应加强对同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与保密工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保密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本机关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要严肃责任追究。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凡发现因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导致标有国家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在网站上公开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泄密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泄密责任,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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