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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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驻区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和《厦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服务和保障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需要、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1.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着重做好污染防治阶段性工作总结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综合处、大气与应急处、水与生态处、海洋处、土壤固废处)

2.疫情防控阻击战信息。及时公开疫情防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定期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空气、地表水以及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强化针对疫情防控的环境质量特征指标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公开并解读支持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文件,公布“两个清单”实施情况等信息。(土壤固废处、综合处、环评处)

3.生态环境质量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我市实时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月报等空气质量信息,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质等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综合处、监测站)

4.生态环境许可信息。根据《生态环境部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公开办理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等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和审批等全流程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效率和公众办事满意度。(法规处、环评处、大气与应急处、土壤固废处、水与生态处、综合处)

5.生态环境监管信息。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主要内容、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等。公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公开工作,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加大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力度。公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创建情况。公开排污权交易情况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督察办、执法支队、土壤固废处、综合处、水与生态处、排污权中心、大气与应急处)

  二、深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6.规范政策发布。对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2020年11月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法规处、各相关单位)

7.加强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解读“全覆盖”,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深入解释说明。丰富解读回应形式,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解读材料之外,多采用“一图读懂”、在线访谈等方式,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便于公众理解。(各相关单位)

8.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生态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解疑释惑。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宣教中心、各相关单位)

  三、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9.完善局政府网站功能。开展局门户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发挥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网上办事等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网站版块和栏目设置,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信息。完善互动交流,提高对公众咨询建议的回应、答复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在网站搭载省网上办事大厅,为公众网上办事提供便捷服务。对照市政府印发的政务公开评估办法等相关要求,做好网站监管工作,每月自查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办公室、宣教中心)

10.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充分发挥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优势,通过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主题宣传,扩大生态环境工作和政策的影响力。加强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协调联动,推进网站和新媒体在信息、服务和应用等方面的不断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合力和效果。(宣教中心)

  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1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我局“三定”方案,制定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办公室)

  12.规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推动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对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发布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机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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