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11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2 16:47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12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03003(海沧行政服务中心)、6058696(海沧生态环境局)

  传 真:6376269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邮政编码:36102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恒美达塑料改性项目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875号五号厂房五层东侧

  厦门恒美达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