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9 10:18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19日我局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7日(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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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荣佳欣商贸有限公司荣佳欣商贸吸塑包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1〕123号

2021年8月19日

2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天润森能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仓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1〕124号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