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30 09:46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27—2021年830日我局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30日-2021年97日(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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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匠造美居科技有限公司家具生产组装(不含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1〕128

2021年827

2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航圣机械有限公司圆机结构无铸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1〕129

2021年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