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7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08 15:4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78日我局拟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78日-201971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997141

真:5195813

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11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汽车电子设备生产项目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579号第三层B单元

汉纳森(厦门)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CAN总线仪表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面积1070.81平方米,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电子设备3万套

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后汇入前埔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周边水域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焊锡、维修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锡烟和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小。为防范于未然,建设单位拟对熔锡焊接工序和维修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系统+抽风排气设施,再引至顶楼23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废气产生量的核算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及表3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车间隔音门窗应关紧,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塑料外皮和纸)和锡渣,经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桶(废黑胶桶、废黄胶桶和废油漆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或交由供应厂家回收还厂使用。

项目对固体废弃物采用无害化、资源化和清运等措施,则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