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13日-5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7 14:52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513日-5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513日-5月17日我局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517日-2022523(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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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厦门广盛弘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及照明灯具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同环审[2022]79号

2022-5-13

2

关于厦门维视工贸有限公司维视纸制品印刷加工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同环审[2022]80号

2022-5-13

3

关于华彬快速消费品饮料(福建)有限公司华彬功能饮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同环审[2022]82号

20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