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2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发布日期:2021-11-24 09:43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2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1 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同安校区工程 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