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16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发布日期:2022-05-16 17:42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16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1 T2021P02(A1-2地块) 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19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2 特房嘉湾2021TP07地块房建 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1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3 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新民站管线迁改工程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2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4 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项目一期A1-1地块(桩基、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 恒晟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2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5 同安区实验幼儿园东桥分园 厦门市北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2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