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模具加工及注塑加工扩建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北二路1123-1139号1#厂房1楼 |
厦门广汇升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广汇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北二路1123-1139号1#厂房1楼,法定代表人徐宏。租用厦门德盛泰织造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共1层,租赁面积为3035m2。公司主要从事模具及注塑件加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年加工模具100套,注塑件780t,职工人数100人。每天24h工作制(3班)。 |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厂房已建设好,施工期已结束,因此不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分析。 运营期: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水间接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2 A标准,尾水最终纳入同安湾。 废气:项目运行期间模具粗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10000m3/h;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风机风量为30000m3/h。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该项目拟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高噪设备均采用一系列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统一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