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7 15:2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9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7日-20219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5182651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诗坂村以西,位于厦门市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工程东南侧

厦门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位于厦门市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工程东南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53838.767m2本项目拟建设焚烧发电厂规模为1500t/d,即建设2台单炉处理量为750t/d机械炉排炉+1台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间,工程施工车辆、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及施工人员的活动会对周围的水、大气、声、生态和固废等环境造成暂时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将随着工程建设的完成而终止。

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垃圾、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大厅、车间冲洗污水、化水车间排水等生产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等。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HCl、CO、微量二噁英类、重金属等;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的臭气,主要污染物为H2S、NH3等。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冷却塔、各类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飞灰、生活垃圾、活性炭废包装袋、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如堆存或处置不当可能对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事故对厂区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

施工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进出车辆清洗及建筑结构养护等过程产生。施工场地设置三格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东部固废中心已有的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进入新圩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生产废水经截流沉淀、隔油处理后可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生产废水

垃圾渗滤液、卸料区、垃圾车和垃圾通道冲洗废水、主厂房冲洗废水、收集至渗滤液储池,渗滤液储池废水中总铬、六价铬、总汞、总镉、总铅和总砷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限值要求,经泵进入至东部固废中心已建成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尾水排入翔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入同安湾海域。

循环冷却水排污废水、原水净化处理净水器反冲洗排水、锅炉用水除盐水处理排放废水等浓水水质较好,经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标准中的敞开式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选取后,回用于厂房地面冲洗、卸料区、垃圾车、垃圾通道冲洗、道路洒水、冷却塔补给用水等。

2)生活污水

该项目约3.1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纳入排入新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废水不直接外排到地表水体,基本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20207-20217月的14次委托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因子中pH、总硬度、硫酸盐、挥发性酚类、氟化物、亚硝酸盐、六价铬、砷、锌稳定在类,镉稳定在类,铜在-Ⅱ类,氨氮、硝酸盐、汞、铁为-Ⅲ类;耗氧量、氯化物、总大肠菌群数、溶解性总固体、铅、锰部分月份监测结果超过类标准,耗氧量、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铅、锰污染因子维持在-Ⅳ类,总大肠菌群数为-Ⅴ类。

根据《厦门市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本项目补充监测,目前厂址上游、蒋尾村及诗坂村等点位的地下水水质除大肠菌群外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

说明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不稳定,部分时段会超标,不能稳定达标。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正常情况下渗滤液收集池底部和四周都采取了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了渗滤液的渗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渗滤液在无风险发生的情况下应该基本无渗出,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非正常状况主要渗滤液收集池底部破损对地下水的影响。并选择COD、氨氮作为预测因子。

事故导致的废水泄漏到地表,泄漏的废液随着地势向周围扩散,通过表土层进入包气带,部分废水透过素填土层进入地下水,其余大部分受阻隔作用转为横向扩散,在隔水层顶板上部形成滞流。受隔水层防污保护,下渗进入地下水系统中的污染物量较少,进入含水层后污染质随地下水向下游迁移,从预测结果看,污染物渗漏运移时污染物浓度极小。再持续向下游迁移过程中进一步受稀释和吸附作用,浓度持续降低。因此对少量废水滴漏发生对区域地下水可能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将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厦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环境空气中TSP、PM10、PM2.5、SO2、NO2、Pb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氟化物、NH3、H2S、HCl、Hg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大气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二噁英浓度符合日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02年7月环境省告示第46号)中浓度限值要求,可见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1)施工期

主要是施工场地扬尘、汽车运输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运输道路与施工场地通过洒水,可以减少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正常工况下的各污染物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本项目正常排放下污染物敏感点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贡献值较小,叠加现状值、区域拟建、在建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均未出现超标,对敏感点和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非正常工况下的影响

根据预测,在事故工况情况下,各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增量较正常工况时明显增大,部分指标占标率较高,超过标准。因此,本项目事故排放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故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生产管理,杜绝非正常的事故排放。

3)恶臭气体无组织厂界达标分析

通过在项目厂界设置监控点,NH3H2S厂界最大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硫化氢区域削减

采用网格进行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评价,浓度变化率k≤-20%,因此区域环境硫化氢质量整体改善。

5)环境防护距离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中规定的防护距离要求,本评价取最大者作为本项目最终防护距离要求;即以本项目红线范围外300m包络线范围作为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目前3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同时,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宜种植果树、茶叶、蔬菜等直接食用的农作物、经济作物,不得作为无污染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声环境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场界昼夜间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2、声环境影响预测

(1)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

从预测结果可知,昼间距离施工点约40m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最低限值70dB(A)要求;夜间在180m外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55dB(A)要求,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2)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

由预测可知,运营期各噪声源经衰减后项目厂界均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的噪声排放限值,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厂界噪声有所升高,叠加后的预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为更好的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设备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作业场所与周围建筑存在高差、传播路线上障碍物的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多方面因素,运营期噪声的实际大小、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一般略小于预测值。

综上,厂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厂方应仍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降噪并加强绿化带建设等综合措施进行降噪,加大设备用房的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置,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

1、土壤环境现状

监测结果可知,本次监测点位厂区内各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周边林地和最大落地浓度处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表 1 和表 2 标准要求;厂区二噁英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表 2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大气沉降过程对土壤环境的预测分析,本次预测结果对比《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标准,厂区外土壤中二噁英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均不超过规定限值。

但重金属和二嗯英对焚烧发电厂周边农用地的沉降累积影响应进行长期的跟踪监测,并禁止在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内种植食用性农作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基础上项目所产生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将减至最小,因此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生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

在工程建设期,由于扰动、开挖原地貌,从而使原地表土壤、植被遭到破坏,增加了地表裸露面积,表土的抗蚀能力减弱,加剧了区域内的水土流失。但随着基建完成以及相应的工程防护和生物防护等水保措施实施并发挥作用,水土流失可逐步得到控制。

2、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运营期对区域周边植被、农作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排放废气对生物植株正常生长、发育、繁殖的影响。由于该项目烟尘排放量较小,再加上周围地区植物覆盖率较高,降尘对瓜果蔬菜及其它作物的影响不大;HCl来自垃圾燃烧过程排放的废气,投产后HCl排放量较小,其小时影响浓度、日均浓度均未超过标准,远远小于环境现状监测值,因此,拟建项目排放的HCl对植物危害较小;NOx来自垃圾燃烧过程排放的废气,投产后NOx排放量较小,其小时影响浓度、日均浓度均未超过标准,远远小于环境现状监测值,因此,拟建项目排放的NOx对植物危害较小;本项目对垃圾焚烧过程进行良好有计划的“3T"控制,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后,可以使排放烟气中的二嗯英浓度保持在0.1TEQng/Nm3以下,低于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0.5TEQng/Nm3)。因此,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严格按照工艺设计操作,就可以防止二嗯英产生量和排放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评价结论

(1)本项目化学品涉及有毒和易燃危险性物质,根据分析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II,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地表水、地下水为简单分析

(2)确定焚烧炉出口处管道、渗滤液输送管道破裂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为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

(3)焚烧炉出口处管道破裂,烟气未进入净化设施前直接排放,本评价以成人正常生活状态下每日呼吸量高值15m3、成人体重以60Kg计算,在事故排放下,项目周边人员经呼吸进入人体的二噁英摄入量小于人体每日可耐受摄入量的10%。但二噁英属极度危害品,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二噁英泄漏危害,严禁上述风险事故排放,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来减少二噁英事故排放的发生概率。

泄漏风险的后果是严重的,当泄漏量、泄漏事故控制时间大于本评价设定的情形,则风险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大于以上预测值。

建设单位应设置各风险物品在线监测设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报警并联锁关停有关设备,消除事故排放,保证在短时间内,自动启动泄漏气体负压收集、吸收系统等措施。

(4)本项目建成后,渗滤液输送管道破裂导致渗滤液泄漏等情形时,会导致下游水体出现超标情况。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应急预防及管理措施后,事故情况下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企业需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并采取上述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后,尽可能杜绝各类事故的产生和发展,避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本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