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4 16:28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1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24日-202111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5182651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物制品科学与技术福建省创新实验室

厦门市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南侧,北接翔安南路,东临厦大科技园,南至横三路,西临规划公园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制品科学与技术福建省创新实验室总投资119009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68152万元,二期工程投资50857万元;总用地面积为31647.32m2,总建筑面积83830.15 m2;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研发用房(含研发中心、中试车间、库房、核酸检测用房、动物房、锅炉房)、实验室用房、化学试剂库以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含垃圾站)、人流、物流门卫及厂区相关配套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项目为2021-2025年,二期项目为2026-2030年;一期项目于202112月开工建设,202402月完成GMP认证并投入运营。

.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控制对策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施工扬尘和废气、室内装修有毒有害废气、施工噪声、废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以及生产和生活污水、水土流失等,如未经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周围的居民区和农业生产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一结束,影响随之消失。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可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1.施工期废气控制对策措施

1)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选择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使用智能型建筑废土运输车辆承接建筑废土运输业务;(2)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定项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按照项目部扬尘治理措施,具体负责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纠正违规行为,做好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检查及整治记录;(3)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在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应设置扬尘治理环境保护牌,必须注明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人及监督电话。按要求设置工地围挡、出入口路面硬化,配备自动喷淋设施和冲洗设施和设备等,在工地出入口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建筑废土管理人员,对车辆进出和场内施工道路加强冲洗,设立冲洗台账。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经检查登记后方可出场,做到规范装载、净车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覆盖,严禁裸露。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施工现场除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必须硬化外,道路两旁和其余场地必须全部绿化或覆盖。(4)建设单位应尽量采用环保型建筑装修材料进行装修,减小有机溶剂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废水控制对策措施

1)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地。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循环用于场地浇洒、冲洗车辆及机械设备,尽量不外排或少外排。

2)施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场地自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当地排水系统。

3.施工期噪声控制对策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设备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因施工工艺需要,确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必须取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向周围民众公告后方可施工。项目工程开工十五日前须到环境监察大队办理施工噪声申报手续。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此外,还应注意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4)运输车辆噪声控制

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司机进行环保意识教育,车辆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监督

应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噪声扰民所产生的民众正当诉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招标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6)公告、公示

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要经常与周边群众沟通。建设单位在接到群众投诉时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并对民众的合理诉求应尽可能地予以满足。

4.施工期固体废物控制对策措施

1)废建筑材料运往指定地点填埋。(2)施工单位应及时运走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3)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4)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5)沾染涂料、胶水、油漆的废空桶、废劳保材料等,为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每天清理现场、回收、整理余料,做到工完场清,集中收集于相应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后,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危废堆放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5. 施工期生态及水土流失防护对策措施

1)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行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并举,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以达到保持水土和改善生态的目的。 (2)应根据当地季节特征,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期,并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尽量避免在大暴雨天施工。在雨季施工时,应搞好施工场地截洪、排水工作,确保截洪、排水系统畅通,以减少土壤水蚀流失和重力侵蚀。 (3)在土方施工过程中,应尽量缩小土壤裸露面积,在建设区周边上、下方应分别开挖拦洪沟和排水沟,在填方区外侧边缘竖而应建筑护脚挡墙,在挖方区内侧边缘竖面应进行砌石、绿化等护坡,以防止土壤冲刷流失。 (4)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同时减缓土壤边坡坡度,及早将松土压实;在低洼处修建沉砂池,使降雨径流中沙土经沉淀后外排,且要及时清理沉淀池。 (5)在土方施工完毕后,应尽早尽快对场地平整区进行主体建筑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和环境绿化工程等建设,使裸露土面及时得到建筑物、构筑物、绿化覆盖,以保持水土和美化环境。

.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控制对策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中试研发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气、设备噪声及危险废物等。

1.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水质特点及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拟采用灭活预处理+水解酸化+A/O ”处理工艺,处理规模 200t/d。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总铬按表1进行管控),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近期纳入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站处理,远期进入澳头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中试车间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40m 高的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研发中心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00m 高的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房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 高的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核酸检测楼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m 高的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动物房废气经空调+高效HEPA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 高的DA005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通过15m高的DA006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DA007排气筒达标排放。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内高噪声设备,设计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和距离衰减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排放强度,使厂界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处地面防渗、防漏;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防治措施,将化学试剂库、库房、危废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作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作为一般防渗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