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2 15:08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2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2日-202112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hbjhpc@163.com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天半导体晶圆级先进封装与无源器件生产线一期建设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雍厝路1073#厂房、雍厝路1095#厂房一、二、三层 厦门云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庚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天半导体晶圆级先进封装与无源器件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选址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雍厝路1073#厂房、雍厝路1095#厂房一、二、三层,从事半导体晶圆级先进封装与无源器件生产,该项目设计产能为3.1万片/月。职工人数500人,实行两班运转工作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时间360天,设备年工作8640h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环境问题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由各工序机台产生后,根据各机台废水的性质和成分,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其中含镍废水、含锡银废水、含砷废水、切割研磨废水经厂区自行处理达标后回用,未回用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可做到完全收集、分类处置,采取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可行,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酸性废气主要包括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氢氰酸和氯气。项目各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分别经密闭设备排气口接入收集管,引至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工艺,其中氯气采用设备自带POU处理后引至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排放酸性废气硫酸雾、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气可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标准,氢氰酸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项目采取的酸性废气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洗涤+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项目有机废气采用该工艺治理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该组合工艺处理有机废气措施可行。项目工艺废气氨气、氟化物、氮氧化物经设备自带POU处理后引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经处理后的氟化物、氮氧化物可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323-2018)表1标准要求,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该处理措施可行。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防治措施后,噪声源强得到削减,各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项目包装废弃物等一般固废均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