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10 14:43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hbjhpc@163.com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大学动物及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BSL-3)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内

  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动物及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BSL-3)项目选址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内空地,邻近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等相关学院。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占地面积约1090m2,为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4145m2。实验室定位于开展新发或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病原学研究检测,诊断产品以及疫苗、抗体、小分子药物、细胞治疗等预防和治疗性产品研发效果检测;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冠状病毒相关的实验操作,最终病毒种类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8397万元,实验室定员44人,年实验300天。

  (1)大气环境:

  实验室运营期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有机废气(主要是消毒酒精)及动物暂养期间产生的恶臭气体。

  ①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处理情况:

  P3各实验室均系负压设置,实验室各排放口配置高效过滤器(配置带有原位消毒与扫描检漏功能)。

  BSL-3、ABSL-3实验中产生的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设施配备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再纳入实验室各排风口处的高效过滤器二次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IVC笼具内气溶胶经设施配备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较大型动物负压笼具内气溶胶经设施配备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再由排风管道上的高效过滤器二次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负压解剖台产生的气溶胶经排风管道上配置的两级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ABSL-2实验室配置的IVC笼具和生物安全柜,BSL-2实验室配置的生物安全柜均配有高效过滤器。ABSL-2实验室、BSL-2实验室和PCR实验室(除试剂配置间微正压外)及培养间均为负压设计,各实验室排风口配置高效过滤器,实验室废气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生物安全型双扉高压灭菌器在抽真空与灭菌后排蒸汽时排气经设施配备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接入实验室污水收集管道再排入校区西侧实验室污水管网;活毒废水收集管道的通风管设置高效过滤器与外界空气联通;活毒废水处理间灭活罐配备高效过滤器,废水升温加压产生的蒸发气处理后排入活毒废水处理间内,经废水间排风口所配置高效过滤器二次过滤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②挥发性有机废气及动物恶臭气体

  有机废气及动物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与实验室气溶胶废气一起经负压收集(除细胞间、试剂配置间、制片室、切片室、样品前处理室),经过各道高效过滤器,引至楼顶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细胞间与试剂配置间为微正压设置,切片室、制片室、样品前处理室常压设置,该类实验室有机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通风橱内操作收集,以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经过高效处理,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中不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有机废气和恶臭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P3、P2实验室废水分开收集处理。

  ①新建活毒废水处理系统,收集第3层P3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水、淋浴废水。主体为2个灭活罐体,每个罐体处理能力均为3t/批次,灭活后经检测无指示病原微生物再排入校区已建西侧实验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尾水再排入东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于校区绿化等景观用水,不能回用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校区东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P3实验室外产生的其他实验废水、间接冷却水、浓水等直接纳入校区西侧实验室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污)水经校区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2中A级标准后回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按规范对活毒废水处理间、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实验区域等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响。

  (4)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机组、空压机、循环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可减缓对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液、实验动物尸体及其组织、废弃的防护用具、废弃的一次性实验器皿等实验废弃物均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场区设置传染性危险废物消毒灭活设备及满足规范要求的危废暂存间;纸质包材、塑料包材、纯水设备废滤芯等一般固废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