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发布日期:2018-04-03 17:00 字号:

  我市2018年第一季度共发生1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2月28日下午,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东路岭附近出现短暂刺激性气味、多人出现不适。事发后,市环保局组织执法、监测、环科院开展分析、排查、监测,查找刺激性气体类型、来源。经调查,刺激性气味来自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为生产员工未按照规定的规范操作和正常配方进行生产下料,导致产生氯气等刺激性气体,引起周边企业部分员工身体不适。由于化学反应瞬间发生、气体排放时间短暂,事发当天环境监测人员只在蓝保公司酸洗塔旁检测出氯气、厂界氯化氢出现超标。环境监测部门加密对蓝保公司厂界氯气、氯化氢气体进行监测,次日(3月1日)上午蓝保公司厂界氯气和氯化氢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氯化氢≤0.05mg/m3、氯气≤0.1 mg/m3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