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9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教育局:
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关于协同设计厦门鸟类保护自然教育校本课程的建议》(第0094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该建议由贵局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我局协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指定相关处室对照建议内容认真研究,积极对接沟通,按要求及时办理。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生态治理全过程,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格局。
(一)积极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聚焦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我局连续多年举办主场宣传活动,广泛传播生态保护理念。2025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期间,我局在厦金大桥(厦门段)思明区段举办主场活动,专门组织与会代表前往黄厝外海文昌鱼外围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放流文昌鱼10万尾,有效助力海洋生态修复;活动现场参与群众超1500人次,全网传播量突破50万次,影响力持续扩大。同时,年均发放科普材料5万余份,发布科普短视频80余条,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工作。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科普重点,不断探索“科研+科普”融合发展新模式,依托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厦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设施等平台,把专业监测数据、非现场执法、治理模型变成全民参与的科普体验,让实验室里的“高精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小助手”变得触手可及、可感可知。同时,我们紧跟公众需求,持续打造接地气、有活力、聚人气的宣传教育平台,每年派员参加“我是美丽中国讲解员”科普宣传活动,让环保一线科研人员、工作人员走上舞台讲述身边的环保治理案例,连续获得省优秀组织奖;连续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组织公众参观环保基础设施、邀请社区代表走进企业等形式,零距离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反响。
(三)注重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接班人。联合市教育局,以《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施行为抓手,推动学校环境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严格执行“小学和初级中学学生每学年环境教育不少于12学时、高级中学不少于8学时,其中实践环节不少于4学时”的要求,推动全市300余所中小学将环境教育纳入校本课程,普及率达100%;年均开展校园科普活动80余场,覆盖学生15万人次;建成12个市级环境教育实践基地,编印厦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读本,夯实学校环境教育工作基础。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和司法机关,协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相关课程建设工作,配合提供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案例,协助做好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协助开展专项普法,通过“以案说法”、纳入课程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领导署名:周绍金
联 系 人:陈晓强
联系电话:5189755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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