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等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30 15:50 字号:
 

 

 

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201827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你公司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 7 日,公示时间为 2021 1130日至2021126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等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11130

 

(联系人:杨贤武联系电话:7614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