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2-37-01-2023-28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部环保举报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标 题: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2023年 6月“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公示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2023年 6月“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公示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2023年 6月“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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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对象 污染描述 举报问题 查处情况 不受理
1 中航太克(厦门)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噪声污染 这边有宿舍楼,住了不少人。每天接近24小时施工,噪声太大了。非常影响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核查,您反映的噪声为工地施工噪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㈠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

  ㈡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此条款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处罚权。建议投诉人拨打12345反映。同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已与工地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其表示将立即整改,夜间不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2 噪声太大扰民 烟粉尘,噪声污染,建设施工噪声 噪声太大扰民   经核查,该处为“散乱污”企业,根据《厦门市海沧区“散乱污”企业工作整治实施方案》由街道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发现违法排污的,进行教育、监督、并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12345反映。
3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恶臭/异味 这个卷烟厂每天排放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好几个小区的居民,还有海沧中学和海沧实验二小几千几万个学生的身体健康,那烟味闻到就让人恶心胸闷,污染非常严重,长期下去对人非常大的伤害    
4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沧卷烟厂 恶臭/异味 我是周围居民,现在周边有一个在建小区联发瑧华府,有已交房入住的海投白鹭湾,有海投青春海岸,五华小米公寓,有海沧中学和第二实验小学,周围住了几万人了吧,卷烟厂经常排放非常恶心的臭气,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学生的健康,每次闻到那臭气都会恶心胸闷,还请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5 海沧厦门院子新疆烤肉店 恶臭/异味,油烟,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泰和厦门院子转角,楼下烤肉店,味道到我们卧室和客厅,严重影响到我们居民生活,望组织重视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经营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通过餐饮业专用烟道排放,不得排入下水管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环境;

  (二)油烟、噪声、振动排放符合规定标准;

  (三)设置油水分离设施,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餐厨垃圾按照规定予以处置。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五十九条第五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12345进行反映。

6 汇鲜生活超市 噪声污染 从白天八点多就开始放各种音乐,音响到晚上十点期间中午有休息,店长和一个女员工拿麦各种蔬菜水果多少钱一斤,协商多次,已严重影响周围邻居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不是说不让他推销广播,但声音也要适量,家里还有小孩在读书,老人,和租户!商家的广播已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110向公安部门反映。
7 力力佳电子有限公司 烟粉尘,噪声污染,一般工业固废,有毒有害危险品 该公司产品制造过程存在严重污染,无论是尘埃还是碎屑以及噪声都存在重大问题    
8 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 恶臭/异味, 昨晚海沧空气又酸味弥漫,疑似翔鹭石化又在偷排毒气!这种酸味有的时候特别明显,甚至都不敢开窗,浓烈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上网一搜,都是偷排的新闻,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

  一、调查情况

  2023年6月19日07:14,接到“12369”平台转来该件。07:30,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投诉人表示其住在海沧蓝水郡小区,今天凌晨2时许在其住家内能闻到疑似翔鹭石化排放的酸味气体,希望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随后,海沧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前往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进行排查。

  二、处理情况

  2023年6月19日07:41,执法人员对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南海路1180号,主要从事精对苯二甲酸(PTA)生产,年产150万吨PTA。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自醋酸蒸馏系统、物料贮存运输环节和污水处理站产地对二甲苯、醋酸、醋酸甲酯等。配套建设有高压氧化尾气洗涤处理系统、常压工艺尾气处理系统和蓄热式氧化反应系统(RTO),确保尾气经高温氧化处理达标后由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配套建设中间料仓尾气洗涤系统,包括水喷淋塔、碱洗涤塔及碱液储罐等设备,以提高尾气洗涤处理效率,确保处理达标后由6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实行密闭加盖,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集中送往RTO系统进行高温氧化处理;物料储罐设置氮封、水封或内浮顶罐,采用液下装车方式装车外运,槽车呼吸气经水封罐洗涤后外排。

  经排查,该公司已于2015年1月4日全厂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目前,该公司的部分场地作为仓库使用对外出租,仓库存储的物品主要为塑料米原料。执法人员现场巡查该公司厂界内外,均未发现异常情况。07:52、07:59,执法人员使用便携式VOC检测仪器分别对该公司厂界周边环境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结果显示:厂界南(南海路一侧正大门处)为1.6mg/m3、厂界东(南海三路一侧)为1.9mg/m3,数据均无异常。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蓝水郡小区,并对小区周边环境进行排查。经现场巡查,在该小区周边未发现异常情况。08:12,执法人员现场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器对位于兴港路的蓝水郡小区南侧(南海三路一侧)周边环境进行检测,数据显示为:1.6mg/m3,数据无异常。

  三、反馈情况

  2023年6月19日08:14,值班人员分别将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电话反馈给投诉人。值班人员建议投诉人,如遇到此类情况,可及时拨打我局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我局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前往调查、处理。

 
9 偷排污水 水污染 海沧万科城的河道,偷排污水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查该段属于新阳主排洪渠范围,根据我区河长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是所负责河道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河道整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养护保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监督电话“96133”或“0592-6529325”。
10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光北路 水污染 海沧新阳大桥霞光北路万科城5号门对面河流,经常偷排污水,致河水污染严重,请有关部门核查处理,还居民青山绿水!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查该段属于新阳主排洪渠范围,根据我区河长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是所负责河道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河道整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养护保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监督电话“96133”或“0592-6529325”。
11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大道 水污染,工业废水,黑臭水体,海洋污染 6月10日暴雨期间海沧万科城以北新阳大道以南河流有疑似偷排污水情况(见图片1),6月11日该河流出现大量死鱼(见图片2和3),周边居民对此强烈不满。总书记多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子孙后代。如此肆无忌惮排污,是在公然挑战法律底线,挑战公众底线,特此举报,提请贵部门调查。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查该段属于新阳主排洪渠范围,根据我区河长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是所负责河道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河道整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养护保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监督电话“96133”或“0592-6529325”。
12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海沧分局 水污染 6月10日大雨中发现位于海沧霞光东里海沧万科城5号门前的河道中有大量污水排放。6月11日发现成片的死鱼漂浮于河道中。望有关部门能现场取样并查明污水来源,加以整治。谢谢。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查该段属于新阳主排洪渠范围,根据我区河长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是所负责河道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河道整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养护保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监督电话“96133”或“0592-6529325”。
13 怡鑫公寓 噪声污染 楼下居民房装修接近一个月从早八点到晚八点噪声污染不断导致我无法入睡进行正常夜班工作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厦府办〔2022〕62号)的规定,此条款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处罚权。建议投诉人可拨打12345进行反映,已电话告知投诉人。
14 聚弘购生活超市 恶臭/异味 在公共巷子内饲养家禽,臭味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及孩子的身心健康,多次投诉有关部门处理,特烦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希望政府部门能重视,按照规定居民住房500米内不得饲养家禽,  

  举报人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根据1.《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必须圈养,并保持周围的环境卫生。饲养宠物和鸽类的,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其饲养者、携带者应当及时清除。禁止在住宅楼、商住楼的顶部、窗外、阳台外和外墙立面外搭建鸽舍。

  2.《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第五、六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五)未经批准在城镇地区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没收,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在城镇地区住宅楼、商住楼的顶部、窗外、阳台外和外墙立面外搭建鸽舍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饲养鸽类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12345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15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恶臭/异味, 卷烟厂一直排出烟味,多次投诉没有整改

  一、调查情况

  2023年6月7日22:07分接到“12369”平台转来该投诉件。海沧生态环境局值班人员于22:30分达到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海沧区新阳路1号,主要从事过滤嘴卷烟制造,主要生产工艺:制丝生产线(打叶生产-叶丝生产线-烟梗处理生产线-白肋烟叶处理线)和卷、接、包生产线,工艺未涉及燃烧。该公司主要异味源为:制丝生产线的烘丝机、冷却加香机、烘梗丝机等工艺产生的烟草味,主要污染物为:粉尘、VOCs、臭气浓度等。该公司已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采用预洗+对流水洗设备+冷却降温除雾+生物除臭的处理工艺对含异味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

  二、处理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制丝车间已于6月7日17:00停产,卷包车间将于6月7日24:00停产。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2:38,值班人员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周边区域进行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情况。

  22:43,值班人员现场查看该公司厂界在线监测数据,数据显示屏显示:氨气:0.003mg//m3,硫化氢:0.002mg/m3,臭气浓度:2,未发现异常情况。

  22:52,值班人员使用便携式VOC监测仪对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正门进行厂界环境监测,仪器显示PID:0.3PPM~1.3PPM,均未发现异常。

  我局值班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环保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正常,各项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三、反馈情况

  值班人员于2023年6月7日22:13,23:46多次电话联系投诉人,均无人接听。建议投诉人,如发现此类情况,可及时拨打我局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我局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前往调查、处理。

 
16 厦门马銮湾地铁社区·滨海湾 噪声污染 该项目6月7日凌晨四点,施工车辆发出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参加高考学生的睡眠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建设施工除外。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12345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17 叉车修理公司 地下水污染,恶臭/异味,机动车尾气,工业噪声,交通噪声

  地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东区92屋后的公共道路。

  公共道路成了叉车的修理厂地。

  三个月来,这里陆陆续续拖来了坏掉的叉车,然后修理工有时候在午休的时间作业,有时候在深更半夜卸载叉车,维修声、卸载声的吵闹声经常把睡梦中的附近居民吵醒。

  他们维修后还留下一地的垃圾,油渍是最明显的,一下雨,油渍遍地跑,我们都担心井水受到污染而不敢喝。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太阳暴晒后,还散发出机油难闻的刺鼻味。

  这个问题已经持续了几个月,叉车修好了拉走又拉来坏的。叉车公司是租了附近村民的房子作为维修点,他们以进去租赁的维修点道路狭窄为由,把坏的叉车停到公共道路上,并进行维修。叉车停放,维修距离居民房屋不到五米。把公共道路当成修车厂,噪声、土壤和空气污染,给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困扰。

  我们多次与他们沟通未果,希望引起重视,希望厦门这座文明城市越来越美丽。

  投诉人您好!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收集、运输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二)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收集、运输作业,不按照规定操作,致使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你投诉的叉车在公路上维修产生的环境卫生问题,建议您拨打12345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18 淘淘猫 噪声污染 噪声太大,音响放两天了,声音越来越大,白天家里有老人需要休息,被她们吵得没办法睡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已联系投诉人建议其拨打110向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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