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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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厦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规定,总结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电话:0592-5182610

  电子邮箱:hbjbgs@xm.gov.cn

  邮编:36100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围绕改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全国一流生态文明示范市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较好地满足了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

  1.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发布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提供经费保障。第一时间公开我局的“三定”方案规定等信息。

  

  2.互动交流进一步落实。强化在线互动交流,开展在线访谈、受理网上投诉咨询,通过网站开展问卷调查、意见征求等。做好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8件(同比2018年增加10件),已按时办结答复45件,其余3件流转至2020年度继续办理。2019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公开重点进一步突出。2019年,我局根据上级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的有关部署,着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数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三公经费”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水平,我局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

  1.规范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成我局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实现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网站与全市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

  2.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及时修订我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进一步配合全市政务热线清理整合,推动12369热线整合并入12345政务热线。强化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建设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栏目,2019年通过该栏目实现收到群众留言650余条。

  

  (三)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升改善营商环境、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决策部署,在我局网站精准解读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出台的相关重要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9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解读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配套措施等。发布内容包括《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文件等。发布会相关资料在我局网站主动公开。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领导带头回应。6月3日,我局召开2018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新闻发布会,局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并与媒体互动交流、回应关切。二是主动征求意见。我局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做好舆情处置。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收集互联网、地方主流媒体对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正负面舆情,并及时研判处置。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今年来,我局探索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站全文发布、领导互动访谈、信息互动咨询、网站调查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并邀请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同参加发布会,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普遍关切的机动车排气管理问题,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2

  11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

  +9

  731

  行政强制

  2

  0

  1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71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3

  7 

  0

  1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1

  4

  0

  1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2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3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1

  3

  7

  0

  1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够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二是网站功能需进一步完善,网民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互动性期待日益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面临的压力较大。目前依申请公开已成为群众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研院校课题研究、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重要途径,对信息公开提出更高要求。

  2020年,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处室工作任务、责任人等,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拓展公开领域。二是强化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展的公开力度,更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应强烈、可能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要主动公开措施、进展、问题及计划,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公开申请渠道,细化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充分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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