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厦环规〔2024〕2号)予以废止。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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