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8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
1 | 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A厂房、C厂房、地下室、动力站、化学品库、南门岗、东门岗)主体工程 | 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2月8日-14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2 | 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B厂房、倒班宿舍及食堂、成品仓库、西门岗)工程 | 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2月8日-14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