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辖区2023年度 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08 11:29 字号:

  近日,海沧区召开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上,区分管领导报告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海沧区在生态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在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福祉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实保护责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自觉地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坚定不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保卫战。二要强化协同联动,持续提升生态质量。要牢固树立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加快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大环保”工作格局,聚焦扬尘管控、小流域治理、雨污分流等短板弱项和市对区通报指出的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排查整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全面提升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三要坚持绿色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进经济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科学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绿色低碳,从海沧产业立区的实际出发,加大力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不断优化海沧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