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5 17:2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060999

  传 真:6060999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7-1号南区4-6层

  邮政编码:36102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金顺鑫塑料膜纸印刷生产线扩建项目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新田路12号3#、6#、7#厂房

  厦门金顺鑫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厦门集海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选址于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新田路12号3#、6#、7#厂房,生产规模为年扩建生产塑料软包装膜袋10000吨,改扩建后全厂年印刷加工彩印塑料膜3700吨、彩印拷贝纸4400吨、生产塑料软包装膜袋10000吨。项目新增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人民币。

  一、根据厦门集海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350211-06-02-902347)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该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后溪工业组团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二)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该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乙酸乙酯参照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

  (三)根据《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工程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三、必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废气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主体同步稳定运行,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气依托厦门金汇峰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置,所需的有机废气排放总量由厦门金汇峰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调剂,不再核增新的有机废气排放指标。

  (二)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落实各种机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危险废物按特性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贮存场所应采取防水、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建立工业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