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
1 |
厦门海峡成功大厦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
厦门红宝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厦门海峡成功大厦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天6: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2 |
厦门嘉丽广场A1-1地块 |
厦门顶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厦门嘉丽广场A1-1地块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6:00至2024年4月24日6: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3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南门站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南门站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6: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4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白城站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白城站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6: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5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沙坡尾站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沙坡尾站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6: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6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起点风井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起点风井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6: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7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文屏路)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文屏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6: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8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龙虎山路)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龙虎山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6: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9 |
厦门市仙岳医院改扩建项目 |
厦门市仙岳医院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厦门市仙岳医院改扩建项目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6:00至2024年4月25日6: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10 |
湖滨一二里项目桩基及主体工程I标 |
厦门思明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湖滨一二里项目桩基及主体工程I标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6:00至2024年4月25日6: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11 |
前埔三产配套用房(前景城)二期 |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社区居民委员会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前埔三产配套用房(前景城)二期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6:00至2024年4月23日22: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