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发布日期:2025-08-04 16:55 字号:
 
2025年8月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1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龙虎山路)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龙虎山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8月7日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贵单位取得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后,仍然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仍然要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环境噪声排放监管。
2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文屏路)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文屏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贵单位取得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后,仍然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仍然要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环境噪声排放监管。
3 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厦门市开元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8月7日12:00-14:3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贵单位取得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后,仍然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仍然要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环境噪声排放监管。
4 思明区医疗卫生综合体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思明区医疗卫生综合体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8月7日12:00-14:30、22:00-6: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贵单位取得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后,仍然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仍然要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环境噪声排放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