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21 16:59 字号:

陈志清代表

《关于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的建议》42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您考虑到参建单位的困难,本着为企业减负的宗旨,提出项目监督检查可能出现的情况,非常好。在后续与您的交流沟通中,深切感受到您对辖区在建工程建设的高度关注,对职能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热切关心。您的建议引起我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措施与成效

关于“政府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办法进行整合,制定一个更为完善科学可行检查办法,避免过于频繁、重复的检查,以减少企业的负担。”的建议。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我们采取的举措如下:一是落实精准防控。根据职责,我局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根据分工,我局牵头组织开展颗粒物走航监测。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异常时段组织排查,落实精准防控。在执法、监测、排查过程中,我局仅对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查看,未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出面陪同,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二是尝试科技巡查。自2022年开始,我局试点采用无人机航拍,开展主要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巡查,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合理替代人工现场巡查,无人机航拍发现问题,及时流转相关单位处理,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创建快处试点。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创建快速处理机制试点,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及时指导帮扶,切实将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今年以来,市环委办督查发现辖区部分工地存在扬尘污染情况、施工机械“冒黑烟”现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测管联动、“冒黑烟”巡查,继续开展颗粒物走航监测,加大科技手段运用力度,将无人机空中航拍巡查模式运用于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及扬尘污染巡查,发现问题利用“快处机制”及时流转办理,用好一线工作法,靠前服务,强化指导帮扶,持续推进辖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精细管理,为大气污染防控提质、提速、提效,持续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