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要求,同安生态环境局推出一系列新举措,通过优化环境普法指导、创新执法监管、优化“综合查一次”等工作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与营商环境同频共振、互促发展。
一是做好优化企业服务,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保障作用,纳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活动中一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公益活动,提高公众环保守法意识;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通过电子版普法宣传册、业务培训等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定向精准普法,引导各类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在危废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增强环境守法自觉,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是加强线上帮扶指导,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题。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推动线上“1+1”模式,即依托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废模块功能,运用历史数据分析企业产废等情况和依托企业自查自纠提交的考核评估自评表及自行整改报告,进行把脉会诊,帮助企业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环保意识,提高了企业危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危险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大降低了企业生态环境安全风险。
三是制定高效检查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依托“闽执法”平台实现联合执法线上办案,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围绕“全科模式”提前制定联合执法检查“一张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在联合检查中,通过检查档案、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危废规范化、环境风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现场予以指导并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制度执行以来,不仅减少了对企业的打扰,让企业集中精力投身生产经营,还体现了生态环境多业务综合指导和监管效能一体的“严管优服”。
下一步,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以“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为原则,纾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