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1 11:2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3月21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1日20243月27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真:7614885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爱源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351

爱源模塑(厦门)有限公司

厦门集海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爱源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选址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351层,租赁厦门科冠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爱源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租赁厂房面积2500m2项目所在厂房共4层,本项目位于1层,2层为从事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的邦科(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层为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的厦门鑫视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层为从事塑胶电子的厦门科冠科技有限公司等。厂房周边有:北侧为厦门巨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厦门视贝科技有限公司等;西侧为厦门市鑫凯宏工贸有限公司等;南侧为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等。厂房周边有:距离项目厂界北侧约52m处的郑坂村、约490m处的乐多多幼儿园,距离项目厂界东北侧约394m处的亲亲宝贝幼儿园项目总投资1200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人民币,年产塑料制品580

1)废水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厂区现有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可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规定相关排放要求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拟将项目产生的VOCs由集气装置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1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投产后生产噪声经隔音、减振等处理后,衰减至厂界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内产生的50%可回用的塑料不良品、塑料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生产,50%可回用的塑料不良品、塑料边角料包装废弃物、粉尘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工业固废贮存区,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得到无害化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