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4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8 15:55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月8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8日20244月1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真:7614885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硫酸资源化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部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物化车间和一期可燃废液罐区

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硫酸资源化项目建设地点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部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物化车间和一期可燃废液罐区内。项目总投资758.38万元,项目改造现有一期工程物化处理生产线,拆除一期物化处理生产线0.5万吨/年处理能力,新建一条0.5万吨/年废硫酸资源化生产线,年产3.2万吨聚合硫酸铁液体。项目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生产24 h,不新增劳动定员。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部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物化车间和一期可燃废液罐区内。本项目属改建项目,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其特征可分为施工期影响和运营期影响两部分。

施工期各污染物采取的措施:

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和少量的土建施工泥浆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采用移动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应设置简易的沉淀设施沉淀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水泥搅拌站周边应设置简易的泥浆水收集池,避免泥浆水直接流入周边水体。经采取以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出的尾气、设备焊接烟气。项目拟设置挡风围挡,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车辆出入现场采取冲洗轮胎等措施;水泥、白灰应放在库内储存或严密遮盖。经采取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厂界外1 m处噪声能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

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拆除物、建筑垃圾和设备安装边角料等。项目拆除物、建筑垃圾经过合理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分类处理后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各污染物采取的措施:

废水:项目工艺污水(三级逆流塔吸收污水、碱液喷淋污水、反应釜冲洗污水)收集后回用于配料系统,不外排;公辅工程污水(冷却排污水、制氧机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污水)经1#物化车间现有管网排入一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回用水池,回用于全厂生产,不外排。项目污水均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溶解罐配料废气、板框压滤废气和聚合反应时产生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是硫酸雾、NOx。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逆流吸收塔+碱洗塔”工艺进行处理,溶解混合罐和反应釜产生的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项目采用氢氧化钠溶液作为吸收液。反应釜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三级逆流吸收,吸收塔采用填料塔,吸收液采用硫酸亚铁溶液。废气处理后依托1#物化车间原有15 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经采取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措施并经厂房隔声。项目运营期厂界1m处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收集分类后由厂内焚烧/物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