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4月18日)

发布日期:2024-04-18 09:57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7-1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告知承诺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18日-20244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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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厦门宏顺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宏顺翔光电扩散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翔环审【2024023

2024年4月17日

2

关于爱源模塑(厦门)有限公司爱源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翔环审【2024024

2024年4月17日

3

关于厦门盈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盈静喷绘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翔环审【2024025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