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22 16:45 字号:

  2025年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

  (上半年)

  翔安区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投资者: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实现全方位提升,科学推进《福建省 “十四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厦门市“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落地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发布翔安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一、厦门市、翔安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能力概况

  厦门市: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规模达26.44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1.88万吨/年(含焚烧、填埋、物化等),利用能力10.41万吨/年,收集能力4.15万吨/年。截至2025年6月,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24万吨,利用处置量8.04万吨,贮存量0.39万吨(含往年贮存量)。

  翔安区:截至2025年6月,全区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8家,总经营规模15.62万吨/年,比2024年同期20.5万吨/年下降23.80%。其中:处置能力11.88万吨/年(含焚烧、物化、填埋等),利用能力2.04万吨/年,收集能力1.7万吨/年。全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3.20万吨,产废企业委外处置利用2.64万吨,自行处置利用0.50万吨(含往年贮存量)。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远大于产废量,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充足。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负荷概况

  截至2025年6月,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体平均生产经营负荷较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其中处置、收集类别的负荷率偏低。全市持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产能总负荷(不含经营单位自行利用处置量)为21%,其中,焚烧类负荷为22.3%,填埋类负荷为32.8%,物化类负荷为3.4%,利用类负荷为27.6%,收集类负荷为5.8%。

  从总体看,我市多数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有富余,特别是危险废物焚烧、物化处置和废矿物油收集等,而废盐等少数类别利用能力不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偏低。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一)在投资风险规避方面,需审慎评估翔安区危险废物处置领域的产能过剩问题,谨慎投资能力已明显过剩的废矿物油收集项目,以含铅、锌、铜、镍危险废物为原料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危险废物焚烧、物化类项目,避免产能闲置、减少资源浪费。

  (二)鼓励投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支持废盐、生活垃圾飞灰利用项目;鼓励产品直接回用于原工艺的废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再生利用项目;鼓励现有利用类经营单位整合同类别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实施技术提升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危险废物利用能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通告。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2日